來源:
中國雄安官網

河北雄安新區黨工委管委會黨政辦公室關于印發《河北雄安新區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等5個專項應急預案的通知

2021-03-10 10:37:42 來源: 中國雄安官網

雄安辦字〔2021〕17號

河北雄安新區黨工委管委會黨政辦公室關于印發《河北雄安新區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等5個專項應急預案的通知

雄縣、容城、安新縣人民政府,新區各部門,雄安集團:

  《河北雄安新區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河北雄安新區地震應急預案》《河北雄安新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河北雄安新區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河北雄安新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已經新區管委會領導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組織實施。2019年11月29日印發的《河北雄安新區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雄安辦字〔2019〕83號)和2020年5月14日印發的《河北雄安新區地震應急預案》《河北雄安新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河北雄安新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河北雄安新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雄安辦字〔2020〕50號)同時廢止。

河北雄安新區黨工委管委會黨政辦公室

2021年3月3日

  (此件公開發布)

河北雄安新區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規范雄安新區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有效預防、妥善處置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最大限度減少事故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構建安全韌性的保障體系,建設安全雄安。

  1.2編制依據

  1.2.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1.2.2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1.2.3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

  1.2.4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城市安全發展的意見

  1.2.5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1.2.6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

  1.2.7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1.2.8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

  1.2.9河北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

  1.2.10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2.11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1.2.12河北省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工作實施辦法

  1.2.13河北省人民政府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2.14河北省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1.2.15河北雄安新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3適用范圍

  1.3.1由國務院和省政府領導處置、新區管委會負責協助處置的特別重大、重大生產安全事故;

  1.3.2由新區管委會負責處置的較大生產安全事故;

  1.3.3超出縣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或跨縣、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一般生產安全事故;

  1.3.4需要新區管委會處置的其他生產安全事故。

  1.4工作原則

  1.4.1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輕生產安全事故風險、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1.4.2堅持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在新區黨工委、管委會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應急管理機構統籌協調,行業(領域)部門源頭防控、協同應對的作用。企事業單位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

  1.4.3堅持分級負責、屬地為主。新區有關部門、三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分級負責有關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和應急處置工作。事發地縣政府全面負責組織應對工作,及時啟動應急響應,就近指揮、統一調度使用應急資源。

  1.4.4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堅持新區黨工委領導、管委會主導,發揮組織領導、統籌協調、提供保障等重要作用。注重組織動員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形成政府與社會力量、市場機制的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1.4.5堅持快速反應、高效處置。建立健全以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為主力、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救援力量為突擊、以專業救援隊伍為骨干、以社會力量為輔助的應急救援力量體系,健全完善各類力量快速反應、聯動協調機制,高效處置各類生產安全事故。

  1.4.6堅持依法規范、科技支撐。依據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不斷推動應對生產安全事故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整合新區各方面應急資源和力量,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專家作用,采用先進的救援理念、技術和裝備,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增強應急救援能力。

  1.5事故分類分級

  1.5.1風險分析

  雄安新區以實現“五新”目標為統攬,高質量推進片區開發和項目建設,全面拉開新區城市框架。同時,將主動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積極構建高端高新產業布局。必須著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為新區規劃建設發展營造良好穩定的社會環境。

  一方面,各類增量安全風險持續增加。當前,雄安新區正處于大規模開工建設階段,建筑施工領域安全風險不斷增加,特別是地下綜合管廊點多線長,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起重吊裝及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腳手架工程、拆除工程、暗挖工程等危險性較大的工程項目多,施工安全風險突出。同時,雄安新區將承接符合新區定位的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高起點布局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現代生命科學和生物技術產業、新材料產業、高端現代服務業、綠色生態農業等高端高新產業,隨著新材料、新能源、新工藝廣泛應用,新產業、新業態、新領域大量涌現,安全風險防控將面臨新挑戰。

  另一方面,各類存量安全風險依然突出。三縣傳統產業經過長期發展和積累,形成了一批特色產業集群,特別是服裝、毛絨玩具、塑料包裝、制革、制鞋、電線電纜、有色金屬等工商貿企業點多面廣、小而散,安全監管難度大。傳統產業在生產加工過程中使用的原輔材料多為易燃可燃物,火災風險大;部分企業使用酸、堿、油漆、膠水等危險化學品,擁有多種大型設備、特種設備,涉氨制冷、粉塵涉爆、有限空間作業多,具有腐蝕、火災爆炸、機械傷害、中毒窒息等事故風險。大部分傳統產業面臨轉型升級和搬遷轉移,安全投入不足,員工流動性強,變更管理多,在此過程中容易發生安全事故。新區境內有1200多口油井,年產原油70萬噸、天然氣1800萬立方米左右,生產過程中必須加強井噴、火災爆炸等安全風險防范。三縣原有交通基礎設施不夠完善,特別是設立新區后外來車輛、過境車輛越來越多,道路交通安全風險增加。新區域內過境車輛主要通行道路為G112國道、S333省道、白洋淀大道、保靜線、容蠡線等,每年新區過境危化品運輸車輛達數千輛,雨雪冰霧天氣容易發生交通運輸事故。白洋淀景區作為雄安新區著名的旅游景點,深受外來游客青睞,水上交通比較繁忙,存在水上安全風險。

  另外,新區設立后,馬拉松、展覽、宣傳活動、體育賽事等大型群眾性活動增多,餐飲、賓館、宿舍、商超、娛樂等人員密集場所增加,一旦發生踩踏、火災、爆炸等事故,往往會造成群死群傷。

  1.5.2事故分類

  新區潛在的生產安全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工礦商貿企業的各類安全事故、建筑施工事故、火災事故、交通運輸事故、水上安全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特種設備事故、城鎮燃氣事故等。可能會發生以下傷害類型: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淹溺、灼燙、火災、高處墜落、坍塌、冒頂片幫、透水、鍋爐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及其他傷害。

  1.5.3事故分級

  生產安全事故分為四級: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1)特別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1.6應急預案體系

  新區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體系由新區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縣級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基層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企事業單位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等四大類組成。

  1.6.1新區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包括《河北雄安新區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和事故災難領域其他有關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等。其中,《河北雄安新區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是新區預防和處置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指導性文件,是《河北雄安新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一項子預案。新區應急管理局、改革發展局、規劃建設局、綜合執法局、公安局、消防救援籌備組等部門應根據專項應急預案的規定,分別制定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電力安全事故、建設工程事故、燃氣事故、交通運輸事故、水上安全事故、特種設備事故、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火災事故等專項及部門應急預案。其他各有關部門應結合自身職責,制定本部門應急預案。

  1.6.2縣級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參照新區有關做法,結合三縣實際情況,建立完善縣級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體系。縣級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體系應包括縣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其他有關專項應急預案及部門應急預案等。

  1.6.3基層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各鄉鎮應根據縣級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和其他類型應急預案制定應急預案,村、社區等基層組織應根據職能,協助鄉鎮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1.6.4企事業單位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企事業單位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并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2組織指揮體系

  2.1組織指揮機構

  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統籌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1.1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

  主任: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

  常務副主任: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常務副主任

  副主任: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新區應急管理局局長

  委員:新區黨政辦公室、黨群工作部、宣傳網信局、改革發展局、規劃建設局、公共服務局、生態環境局、綜合執法局、公安局、氣象局等部門主要負責同志

  其他相關單位:新區消防救援籌備組、通信發展管理辦公室,雄安集團、國網雄安新區供電公司、雄安鐵塔公司、雄安移動公司、雄安聯通公司、雄安電信公司等單位

  2.1.2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新區安委辦”)

  新區安委辦設在新區應急管理局,新區應急管理局局長兼任安委辦主任。

  2.1.3現場指揮部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遵循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原則。現場指揮部指揮官由新區黨工委、管委會指定負責同志擔任,一般可由行業主管部門主要負責同志任現場指揮官,事發地縣委、縣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副指揮官。在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的領導下,現場指揮部擔負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活動的前沿指揮,組織、協調事故災難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貫徹傳達上級指令和報送事故災難現場信息。參加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現場應急救援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服從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與事故災難有關的各部門(單位),應當主動向現場指揮部和參與事故災難處置的有關部門(單位)提供與應急處置有關的信息資料,為實施應急處置工作提供各種便利條件。

  為提高應急救援處置效率,迅速展開工作,根據生產安全事故災難處置環節要求,設立相關應急工作組,常設工作組包括: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后勤保障組、醫療衛生組、善后處置組、新聞宣傳組、治安疏導組、調查評估組、涉外事務組、專家組、交通運輸組、環境保護組、氣象服務保障組等。

  2.2工作職責

  2.2.1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工作職責

  (1)研究部署、指揮協調雄安新區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

  (2)組織較大生產安全事故災難,以及超出縣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或跨縣、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一般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前期處置、救援工作。

  (3)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

  (4)完成新區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

  2.2.2新區安委辦工作職責

  (1)負責新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指導協調三縣及有關部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2)組織編制和綜合管理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3)負責新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資源綜合監督管理工作。

  (4)按照本預案的規定,組織、指導、協調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工作。

  (5)指導協調、督促檢查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負責與各成員單位的日常工作聯系。

  2.2.3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各相關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1)新區黨政辦公室:負責指導、協調做好生產安全事故災難中涉及外籍人員相關工作事宜。

  (2)新區黨群工作部:負責指導、協調做好生產安全事故災難中涉及港澳人員、臺灣同胞的相關工作事宜。

  (3)新區宣傳網信局:負責組織協調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的新聞發布、媒體報道、網絡輿論引導等工作。

  (4)新區改革發展局:負責組織、指導民用爆炸物品生產安全事故和電力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配合做好石油管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會同新區通信發展管理辦公室做好通訊保障應急工作;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的資金支持。

  (5)新區規劃建設局:負責組織、指導新區燃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物業管理從業單位、建筑廢棄物受納場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交通運輸、水上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協調。

  (6)新區公共服務局:負責組織、指導教育系統、醫療衛生系統、文化體育行業、民政系統、農業、漁業、水利、旅游景區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中的醫療救治和疾病預防控制工作;負責協調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現場的供水保障;按照有關規定做好事故受害人員的后期處置工作。

  (7)新區生態環境局:負責組織、協調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現場環境監測工作。

  (8)新區綜合執法局:負責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以及生產安全事故現場所需特種設備的技術支持。負責為突發地質災害導致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撐。

  (9)新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指導協調新區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組織、指導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經營、使用企業,職責范圍內工礦商貿企業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消防救援機構實施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搶險和救援;負責新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隊伍和物資綜合管理工作。

  (10)新區公安局:負責組織協調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處置現場的交通管制、社會治安等工作。

  (11)新區氣象局:負責提供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氣象保障,為事故現場救援、人員疏散等提供氣象數據。

  2.2.4其他相關單位工作職責

  (1)新區消防救援籌備組:負責組織人員搜救、火災撲救工作,并在新區管委會的統一領導下參加火災以外的其他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工作。

  (2)新區通信發展管理辦公室:組織協調各通信運營企業做好通訊保障應急工作。

  (3)雄安集團:負責雄安集團所屬企業、建設項目生產安全事故災難前期應急處置,配合應急救援組開展事故救援工作。

  (4)國網雄安新區供電公司:負責指導、協調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所需的電力保障工作;為電力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撐。

  (5)雄安鐵塔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公司:負責組織做好事故現場應急通信保障工作。

  2.2.5相關應急工作組職責

  (1)綜合協調組:由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指定行業主管部門牽頭,新區有關部門、事發地縣政府、涉事單位配合成立,主要職責是記錄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發生、發展及處置情況,及時向上級匯報事故動態,傳達上級指示,協助現場指揮官協調各工作組參與處置工作。

  (2)搶險救援組:由新區行業主管部門或消防救援籌備組牽頭,新區應急管理局、改革發展局、規劃建設局、公共服務局、公安局、有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供電、供水、通訊、燃氣等企業,事發地縣政府配合成立,主要職責是實施應急救援、危險源控制、火災撲救、工程搶險、工程加固和現場清理等工作,并為事故災難調查收集有關資料。

  (3)后勤保障組:由事發地縣政府牽頭,新區相關部門、涉事單位配合成立,主要職責是根據生產安全事故災難處置工作需求,及時提供資金、物資、裝備、食品、供電、供水、供氣和通訊等方面的后勤服務和資源保障。

  (4)醫療衛生組:由新區公共服務局牽頭,事發地縣政府配合成立,主要職責是組織專業救護機構、人員開展現場救護、院前急救、專科醫救、衛生防疫等工作。

  (5)善后處置組:由事發地縣政府牽頭,新區有關部門配合成立,主要職責是實施救助、補償、撫慰、撫恤等工作,安置受災人員,處理死難人員尸體;接受和管理社會各界捐贈;提供心理咨詢輔導和司法援助;預防和解決因處置生產安全事故災難引發的矛盾和糾紛。

  (6)新聞宣傳組:由新區宣傳網信局牽頭,新區有關行業主管部門、事發地縣政府配合成立,主要職責是統一發布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客觀公布事故災難進展、政府舉措、公共防范措施,并根據事故災難處置情況做好后續信息發布工作。

  (7)治安疏導組:由新區公安局牽頭,事發地縣政府、涉事單位配合成立,組織警力對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現場及周邊地區實施警戒,維持治安秩序,實施交通管制,疏散和撤離受災人員。

  (8)調查評估組:由新區應急管理局牽頭,新區有關部門、事發地縣政府配合成立,主要職責是及時查明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發生經過和原因,總結事故處置工作的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評估事故災難損失。

  (9)涉外事務組:由新區黨政辦公室牽頭,新區黨群工作部、公安局、事發地縣政府配合成立,主要職責是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涉及外籍或港澳臺人員傷亡、失蹤、被困,或者可能影響到境外或港澳臺的,及時通報有關國家或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有關機構,協商或處理相關事宜。

  (10)專家組:由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指定行業主管部門牽頭,新區有關部門選派的應急專家配合成立,主要職責是分析、研判事故情況,為現場指揮官提供技術支持和決策咨詢。

  (11)交通運輸組:由新區規劃建設局牽頭,新區公安局、事發地縣政府、有關運輸企業配合成立,主要職責是組織運送救援人員、受災人員、救援設備、救援物資等。

  (12)環境保護組:由新區生態環境局牽頭成立,事發地縣政府配合成立,主要職責是快速查明污染源、污染種類以及污染影響,指導搶險救援組及時控制污染的擴散,消除危害,監控潛在危害。

  (13)氣象服務保障組:由新區氣象局牽頭成立,事發地縣政府配合成立,主要職責是監測事發地現場氣象要素數據并提供氣象預報預警服務,為事故處置救援、人員疏散、交通運輸、環境保護等提供氣象服務保障。

  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可根據應急救援需要,增減相關專業應急工作組;各應急工作組負責人可根據實際處置工作需要,增減相關應急工作組的參與單位。各應急工作組牽頭單位要結合應急處置特點和應急資源情況,預先制定工作方案,加強日常演練,提高應急組織協調能力和反應時效。

  3響應與處置

  3.1風險防控

  3.1.1嚴格落實《河北雄安新區總體規劃(2018-2035年)》要求,構筑現代化城市安全體系,運用區域協調、層級設防、智能防災、立體防護等防災策略,抓住規劃建設運營關鍵環節,超前布局、高質量建設、高效率管理,構建安全韌性的保障體系,為新區規劃建設提供可靠支撐,為城市安全運行奠定堅實基礎。

  3.1.2嚴格落實《河北雄安新區起步區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專項規劃》要求,充分考慮土地、人口、資源、環境等因素,統籌安排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災難必需的基礎設施、物資設備和人力資源,實現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綜合利用、同步實施,努力提高新區安全生產水平。

  3.1.3各片區開發建設過程中,必須統籌發展和安全,把安全發展貫穿建設發展各領域和全過程,同步規劃、設計和建設防災減災救災設施,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防范化解各類安全生產風險,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3.1.4新區有關部門、三縣政府應當建立完善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認真分析安全生產風險大的行業領域和關鍵環節,建立完善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指導、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事故防范、隱患排查和整改,重大危險源辨識、評估、監控等制度,實現安全生產總體狀況與新區經濟社會發展同步協調。

  3.1.5三縣政府要建立完善生產經營單位、社區、村網格化風險防控體系,落實風險管控措施,及時發現和處置各類安全生產風險和隱患。對重大風險點和危險源,要制定防控措施、整改方案和應急預案,同時做好監控和應急準備工作。

  3.1.6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強化安全生產風險辨識評估,落實安全生產風險防控措施,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結合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和事故風險特點,確立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按照有關規定上報備案,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并對生產經營場所及周邊環境開展隱患排查,及時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

  3.2監測與預警

  3.2.1監測

  (1)新區各部門、三縣政府要建立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監測制度,加強安全生產信息管理和綜合利用,實現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發布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信息,建立暢通的信息監測和通報網絡體系,對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早解決。

  (2)各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安全生產、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消防火災、人員密集場所、特種設備等的日常安全生產監管。

  (3)新區各部門、三縣政府要建立健全本部門、本轄區重大危險源監控方法與程序,對重大事故災難隱患和重大危險源實施監控。

  3.2.2預警

  事故災難預警信息的發布按照《河北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執行。

  (1)預警級別

  可以預警的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按照事故災難等級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一級為最高級別。

  紅色等級(一級):可能發生或引發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

  橙色等級(二級):可能發生或引發重大生產安全事故。

  黃色等級(三級):可能發生或引發較大生產安全事故。

  藍色等級(四級):可能發生或引發一般生產安全事故。

  (2)預警發布

  預警信息內容包括:事故災難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措施、發布機關和咨詢電話等。

  可以預警的事故災難即將發生或發生的可能性增大時,新區管委會或經管委會授權的部門或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權限和程序,發布相應級別的警報,并根據情況變化適時調整預警級別。預警信息發布前要進行嚴格審查,有關部門或單位對可能出現的生產安全事故災難進行研判并形成預警信息,必要時要召集有關專家進行會商。

  預警信息發布實行審簽制,一級、二級由新區黨工委、管委會主要領導或預警信息發布部門或單位的主要領導或被授權的領導簽發,三級、四級由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分管領導或預警信息發布部門或單位的有關領導簽發。

  預警信息主要通過中國雄安官網、“雄安發布”、“安全雄安”公眾號等進行發布。新區有關部門、三縣政府應當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手機短信、微博、微信、電子顯示屏、有線廣播、警報器、宣傳車等通信手段和傳播媒介,采用公開播送、派發傳單、逐戶通知等方式,及時、準確地將預警信息傳播給社會各界和公眾。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醫院、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通知方式。

  預警信息發布后,新區安委辦、有關部門和事發地縣政府要及時跟蹤事故災難發展態勢,及時報請新區管委會調整預警發布的信息。事發地縣政府要及時報送事態發展情況,為新區管委會提供詳實、及時的決策信息。

  3.2.3采取預警措施

  發布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預警信息后,新區安委辦、有關部門和事發地縣政府要立即召集相關專家,通報預警信息、進行專業咨詢、組織應急措施會商并及時將分析、會商情況報送新區管委會。要立即通知本預案規定的應急支持保障部門進入應急狀態、通知相關應急救援隊伍集結或進入指定地點待命,隨時準備展開應急響應活動。調集應急處置和救援所需物資、設備、工具,準備應急設施和避難場所,并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隨時可以投入正常使用。轉移、疏散或者撤離易受生產安全事故災難危害的人員并予以妥善安置,轉移重要財產。

  3.2.4解除預警措施

  當生產安全事故災難風險已經解除,發布警報的有關部門和縣政府要立即宣布解除警報,終止預警期,解除已經采取的有關措施。

  3.3響應分級

  新區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響應等級分為四級:

  3.3.1一級應急響應。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報請省委、省政府同意,由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啟動一級響應,新區黨工委、管委會按照本預案全力以赴組織事故災難的前期處置和救援,并及時向省委、省政府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國家、省級有關應急預案啟動后,按照屬地原則,在國務院、省政府領導下積極做好救援處置工作。

  3.3.2二級應急響應。發生跨縣域、跨部門,事態較為復雜、敏感,造成較大危害或威脅的較大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由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決定,啟動二級應急響應。二級應急響應啟動時,新區黨工委、管委會主要領導趕赴現場進行指揮,新區有關部門和事發地縣政府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全力以赴開展事故災難處置和救援。

  3.3.3三級應急響應。發生其他較大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由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決定,啟動三級應急響應。三級應急響應啟動時,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分管領導趕赴現場進行指揮,新區有關部門和事發地縣政府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全力以赴開展事故災難處置和救援。

  3.3.4四級應急響應。發生超出事發地縣委、縣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或跨縣、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一般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由新區安委辦啟動四級應急響應。新區有關部門和事發地縣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進行指揮,由新區有關部門和事發地縣政府組織相關應急力量和資源實施應急處置,超出其應急處置能力時,及時上報請求救援。新區安委辦開展信息收集、報告、通報工作,密切關注事態發展,隨時做好應急響應升級準備。

  3.4應急處置與救援

  3.4.1信息報告

  (1)報告程序和時限

  各相關部門和單位接到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或險情報告后,立即報告新區安委辦(新區應急管理局:0312-5620690)和新區黨工委、管委會總值班室(0312-5621000),并逐級上報至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主任及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其他相關領導,同時按相關規定及時報告省委值班室(0311-87908800)、省政府值班室(0311-87902680)和省應急管理廳值班室(0311-87908255)。

  發生重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災難,事發地縣應急管理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其他有關部門,必須在20分鐘內向新區安委辦(新區應急管理局)和新區黨工委、管委會總值班室電話報告,30分鐘內書面報告。新區應急管理局和新區黨工委、管委會總值班室在30分鐘內向省應急管理廳值班室、省委值班室、省政府值班室電話報告,40分鐘內書面報告。

  發生較大生產安全事故災難,事發地縣應急管理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其他有關部門,必須在1小時內向新區安委辦(新區應急管理局)和新區黨工委、管委會總值班室報告。新區應急管理局和新區黨工委、管委會總值班室在2小時內向省應急管理廳值班室、省委值班室、省政府值班室報告。

  發生一般生產安全事故災難,事發地縣應急管理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其他有關部門報告最遲不得超過2小時。

  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災難單位和有關管理部門要主動向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提供與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有關的資料。事發地縣政府提供事故災難前監督檢查的有關資料,為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研究制定救援方案提供參考。

  涉及港澳臺僑、外籍人員的生產安全事故災難,需要向有關國家、地區、國際機構通報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

  (2)報告內容

  事故災難發生單位概況,發生的時間、地點、簡要經過,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已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處置進展情況,下一步擬采取的措施等。

  3.4.2先期處置

  (1)事發單位要立即組織本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和工作人員營救受害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威脅人員;控制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擴大的必要措施;迅速控制可疑的傳染源,積極救治病人,組織醫療衛生人員加強個人防護;向事發地縣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單位報告。

  (2)事發地的鄉鎮和其他組織要立即進行宣傳動員,組織職工群眾開展自救和互救,協助維護社會秩序;組織事發單位控制危險源,采取防止危害擴大的必要措施;及時向事發地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信息。

  (3)事發地縣政府應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立即開展先期處置工作,以營救遇險人員為重點;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

  3.4.3指揮協調

  在新區黨工委、管委會統一領導下,現場指揮部根據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的指示具體指揮協調以下內容:

  (1)根據現場救援工作需要,成立應急工作組,指揮各部門參與事故救援;

  (2)組織制定應急救援和防止事故災難引發次生災害的方案,向各應急工作組下達工作任務;

  (3)各應急工作組按照工作任務制定工作方案,各部門(單位)應服從工作組牽頭單位指揮,工作組及時向指揮部匯報救援工作情況;

  (4)針對事故災難引發或可能引發的次生災害(如環境污染),適時通知相鄰的周邊城市或地區;

  (5)根據處置需要,決定依法征用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設備、設施、場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資;

  (6)及時向現場指揮部總指揮報告救援處置、事態評估情況和工作建議,落實新區黨工委、管委會有關決定事項。

  3.4.4處置措施

  按照生產安全事故災難類別和處置工作需要,現場指揮部應采取一項或多項處置措施。現場處置主要依靠新區有關專業應急力量和事發地縣政府應急力量。

  (1)應急處置

  現場指揮部根據事故災難類別和傷害類型,在充分考慮專家等各方意見基礎上,初步評估事故災難后果和事態發展狀況,迅速制定人員搜救、險情排除、危險源控制、基礎設施搶修等應急處置方案,合理調配專業人員、搶險裝備和應急物資。并迅速組織開展搶險工作,控制危險源、減輕或消除危害,并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劃定警戒區,交通運輸、公安等有關部門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2)人員疏散

  現場指揮部根據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特點,明確疏散撤離的范圍和方式,事故地縣政府負責組織實施,公安、衛生、應急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配合縣政府做好人員疏散以及疏散集合點治安管理、醫療衛生、物資保障等工作。

  (3)現場管制

  公安部門按照職責做好事故現場周邊交通管制、封鎖有關現場、道路,查驗現場人員的身份證件等,事發地縣政府做好配合工作。

  (4)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處置人員應根據不同類型的生產安全事故災難佩戴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災難現場的相關規定。

  (5)醫療衛生救援

  新區公共服務局和事發地縣政府醫療衛生部門負責組織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衛生處置工作,并根據需要,向上級衛生部門請求派出有關專家和專業防治隊伍進行指導和支援。

  (6)環境監測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性質,由新區生態環境局和事發地生態環境部門跟蹤監測事故災難對事發地區域空氣、水源、土壤等環境的影響。

  (7)社會動員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危險程度、波及范圍、人員傷亡等情況和應對工作需要,新區管委會、事發地縣政府可發布社會動員令,動員公民、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其他力量,協助政府及有關部門做好事故防御、自救互救、緊急救援、秩序維護、后勤保障、醫療救助、衛生防疫、恢復重建、心理疏導等工作。

  3.4.5信息發布

  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發生后,新區宣傳網信局負責協調和指導有關部門做好信息發布工作。發生重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災難,要第一時間通過權威媒體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最遲要在5小時內發布權威信息,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并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根據生產安全事故災難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對可能產生國際或國內影響的重大敏感事件或涉外事件,由新區宣傳網信局按規定及時組織對外報道。各新聞媒體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新聞報道工作。

  3.4.6應急結束

  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處置結束或相關危險因素得到控制、消除后,由新區安委辦或現場指揮部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分析論證,經現場檢測評估確無危害和風險后,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報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批準后宣布應急結束,或逐步停止有關應急處置措施,應急救援隊伍和工作人員有序撤離。

  3.5恢復與重建

  3.5.1善后處置

  由事發地縣政府以及有關單位,負責組織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妥善解決因生產安全事故災難引發的矛盾和糾紛,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秩序。

  3.5.2應急期生活救助

  新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統籌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期生活救助工作,按照政府救濟和社會救助相結合的原則,做好受災群眾的安置工作,會同新區有關部門組織救災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的調撥和發放,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因生產安全事故災難導致生活困難、符合社會救助條件的群眾,由新區公共服務局按照有關政策納入低保范圍。

  3.5.3調查與評估

  (1)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分別由省政府、國務院組織事故調查,新區各有關部門密切配合,積極落實上級調查組提出的改進建議,認真汲取事故教訓。

  (2)發生較大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由新區管委會委托新區應急管理局組織調查組進行調查;必要時,由新區管委會直接組成調查組或者授權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

  (3)發生一般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由事發地縣政府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

  事故調查組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形成應急處置評估報告,并納入事故災難調查報告。

  新區有關主管部門和三縣縣委、縣政府于每年第一季度組織對本行業、本行政區域上年度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災難進行評估,納入年度突發事件評估報告,由新區安委辦匯總后向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報告。

  3.5.4恢復重建

  生產安全事故處置工作結束后,受到事故影響的縣政府應結合調查評估情況,立即組織制定恢復與重建計劃,及時恢復社會秩序,修復被破壞的城市基礎設施。重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恢復重建工作,由新區管委會統一領導組織實施。

  4準備與支持

  4.1人力資源保障

  4.1.1綜合應急救援隊伍。依托新區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建立完善新區、縣、鄉鎮三級綜合應急救援隊伍體系,承擔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綜合應急救援任務。

  4.1.2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單位)負責組建和管理本行業領域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承擔本部門、本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處置任務。危險化學品、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筑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游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要求,組建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增強重點行業企業安全生產風險防范和應急處置能力。

  4.1.3基層應急救援力量。各鄉鎮和社區、村要充分發揮民兵、預備役人員、保安員、基層警務人員、醫務人員等有相關救援專業知識和經驗人員的作用,在防范和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方面發揮就近優勢,在縣級指揮機構組織下開展先期處置。

  4.1.4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加強引導、強化服務,積極支持和規范社會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發展。組織有相關知識、經驗和資質的志愿者成立應急志愿者隊伍,參與防災避險、疏散安置、急救技能等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和普及工作,參與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信息報告、衛生防疫、群眾安置、設施搶修和心理疏導等工作。

  4.2經費保障

  4.2.1新區管委會、三縣政府所需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準備、應急演練等日常工作經費,按規定程序列入本級部門年度財政預算。用于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的支出,由新區改革發展局依法設置。

  4.2.2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搶險救援所發生的費用,由事故單位(含事故單位投保的保險公司)支付,事故單位(含事故單位投保的保險公司)無力支付的費用,由事發地縣政府負責協調解決。

  4.2.3各有關部門應當為專業應急救援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政府有關規定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鼓勵企業通過購買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轉移風險,并為其員工購買人身意外保險;鼓勵保險行業開展事故災難風險管理研究,建立事故災難信息數據庫,形成有效的信息共享機制。鼓勵保險公司開展產品和服務創新,圍繞新區產業布局和工程建設領域存在的各類安全風險,針對不同群體和人員的需求,開發保額適度、保障層次多樣、服務便捷的險種,為企業量身定制新型保險產品,擴大保險的覆蓋面和服務范圍,增強企事業單位和公民抵御事故災難的能力,形成全社會共擔風險機制。

  4.3物資裝備保障

  4.3.1根據新區產業布局、規劃建設和三縣當前實際情況,按照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種類、頻率和特點,采取實物儲備與商業儲備相結合、生產能力與技術儲備相結合、政府采購與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方式,由新區有關部門、三縣政府分區域、分部門合理儲備應急物資。

  4.3.2逐步建立完善應急物資政府采購、收儲輪換、調劑調用機制,提高應急物資綜合協調、分類分級保障能力。新區有關部門、三縣政府要探索利用預簽合同、災害保險、落實稅收政策、設立基金等多種經濟手段,建設社會化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實現社會資源的綜合利用。鼓勵企業、社會組織和家庭儲備應急物資。

  4.4通信與信息保障

  新區改革發展局會同新區通信發展管理辦公室牽頭負責,雄安移動、聯通、電信、鐵塔等有關企業配合,整合各部門(單位)的業務資源和專用通信網絡,建立健全應急信息系統保障工作體系,不斷完善整個系統的功能和信息數據,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和機動通信網絡相配套、多種路由共存的應急通信網絡,確保通信暢通。新區各部門、三縣要掌握本系統、本轄區所有應急機構、相關部門和單位的通信聯系方式。

  4.5醫療衛生保障

  新區公共服務局負責建立生產安全事故災難醫療專家隊伍和醫療救援隊伍,組織儲備醫療救治應急物資。生產經營單位針對本企業可能發生事故災難的類別,加強員工自救、互救技能培訓,最大限度降低突發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4.6交通運輸保障

  新區規劃建設局牽頭負責建立健全交通運輸應急聯動機制,保障緊急情況下的綜合運輸能力。必要時,可緊急動員和征用社會交通運輸工具。新區公安局負責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對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現場及有關道路實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確保運輸安全暢通。

  4.7人員防護保障

  4.7.1生產經營單位要加強作業現場安全防護和員工勞動保護,不斷改善生產作業環境,提高本質安全水平,強化安全教育培訓,開展經常性的應急救援演練,提升員工自救互救能力。

  4.7.2新區規劃建設局負責應急避難場所規劃、建設工作,按照《河北雄安新區起步區綜合防災減災專項規劃》要求,推進起步區中心避難場所、固定避難場所、緊急避難場所建設,形成多等級、多類型的應急避難場所體系。各片區開發建設過程中也應按要求建立配套的應急避難場所。

  4.7.3三縣政府應完善緊急疏散管理辦法和程序,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公眾安全、有序地轉移或疏散到應急避難場所或其他安全地帶。

  4.7.4在處置生產安全事故災難過程中,相關單位應充分考慮對人員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和所有危害種類,制定科學合理、切實可行的應急救援方案;配備先進適用、安全可靠的安全防護設備;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確保救援人員安全。

  4.8氣象服務保障

  新區氣象局負責氣象服務保障工作,根據預防和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救援的需要,提供局部地區氣象監測預警服務。

  4.9治安保障

  新區公安局迅速組織警力,對事故災難現場進行治安警戒和管理,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要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維持現場秩序,為救援隊伍順暢開展救援工作創造良好環境。

  5預案管理

  5.1預案編制

  新區應急管理局負責新區本級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織各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編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

  三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縣級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織各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編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

  5.2預案演練

  5.2.1新區安委辦統籌協調和檢查指導新區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演練工作,負責規劃、組織和實施跨區域、跨系統的綜合應急演練。新區有關部門應當至少每2年組織本系統、本領域開展1次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綜合應急演練或專項應急演練;三縣政府以及各鄉鎮政府應當至少每2年組織本轄區開展1次綜合應急演練。

  5.2.2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筑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游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當至少每年組織1次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預案演練,每半年組織1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并將演練情況報送所在地縣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其他群眾和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社區工作站和居民委員會也應結合實際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5.3預案修訂

  新區安委辦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上報新區管委會審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5.3.1制定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發生重大變化。

  5.3.2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

  5.3.3安全生產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

  5.3.4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

  5.3.5在預案演練或者應急救援中發現需要修訂預案的重大問題。

  5.3.6其他應當修訂的情形。

  5.4宣傳和培訓

  5.4.1新區有關部門、三縣政府要通過圖書、報刊、音像制品和電子出版物、廣播、電視、網絡、手機等,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公眾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公共安全和風范防范意識,提高全社會的避險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5.4.2新區各級各類學校應當把應急知識教育納入教學內容,對學生進行應急知識教育,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與互救能力。新區公共服務局應當對學校開展應急知識教育進行指導和監督。

  5.4.3新區各有關部門和三縣黨委、政府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培訓制度,針對本轄區特點定期開展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的宣傳和教育培訓工作。新聞媒體應當無償開展生產安全事故災難預防與應急、自救與互救知識的公益宣傳。

  5.4.4企事業單位應組織開展應急預案和應急知識宣傳培訓,普及廣大從業人員避險逃生、自救互救知識和技能,提高從業人員應急救援素質和能力,有效防范因施救不當導致傷亡擴大或發生次生事故。

  5.5預案備案

  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雄安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審備案實施辦法》有關要求進行備案。

  5.6獎勵懲罰

  5.6.1公民按照各級黨委、政府要求,參加應急救援工作或者協助維護社會秩序期間,其在本單位的工資待遇和福利不變;對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或獎勵。

  5.6.2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生產安全事故災難重要情況,應急處置不力,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和黨內法規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7預案實施

  5.7.1本預案所稱“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5.7.2本預案具體解釋工作由新區應急管理局承擔,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河北雄安新區地震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雄安新區地震應對機制,保障地震應急工作依法及時、高效、有序開展,提高應對地震能力,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減輕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維護社會穩定,提高城市韌性。

  1.2編制依據

  1.2.1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1.2.2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

  1.2.3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

  1.2.4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1.2.5河北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

  1.2.6河北省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工作實施辦法

  1.2.7國家地震應急預案

  1.2.8河北省人民政府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2.9河北省地震應急預案

  1.2.10河北雄安新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雄安新區范圍內,或發生在其他地區波及新區的破壞性地震災害事件和其他地震事件的應對工作。

  因地震災害引發火災、地質災害和鐵路、電網、管網等重要設施損毀、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等突發事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規定開展應對工作。

  1.4工作原則

  堅持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至上,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堅持統一領導、統一指揮、軍地聯動、分級響應、屬地為主的應急工作機制,實行領導、部門責任制。

  建立廣泛的社會動員機制,加強部門之間、區域之間、軍地之間的協同聯動,依托京津冀應急聯動機制,加強新區與北京、天津和省內周邊城市的協調聯動,推進應急資源整合和信息共享。細化工作措施,部門間緊密配合,發揮專業優勢,開展震后先期處置,提高快速反應和高效處置能力。

  新區管委會是應對本區域較大地震災害的主體,并協助國務院、省政府處置特別重大、重大地震災害;縣政府是應對一般地震災害的主體。

  當預案執行中與實際地震應急處置需求情況不一致時,根據實際作出相應調整。

  1.5地震災害分級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根據地震災害的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和經濟損失,雄安新區地震災害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四個等級。

  1.5.1特別重大地震災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者直接經濟損失占全省上年國內生產總值1%以上的地震災害。

  當雄安新區發生7.0級以上地震,初判為特別重大地震災害。

  1.5.2重大地震災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地震災害。

  當雄安新區發生6.0~6.9級地震,初判為重大地震災害。

  1.5.3較大地震災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造成較重經濟損失的地震災害。

  當雄安新區發生5.0~5.9級地震,初判為較大地震災害。

  1.5.4一般地震災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造成一定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的地震災害。

  當雄安新區發生4.9級以下且有震感的地震,初判為一般地震災害。

  1.6地震風險分析

  雄安新區所在的華北地區是我國強烈地震的多發區,如1966年邢臺7.2級地震、1976年唐山7.8級地震都對當地的社會經濟發展造成巨大破壞,雄安新區本地歷史地震較弱,歷史記載到的最大地震影響烈度為Ⅶ度,由1679年三河—平谷8級地震和同年的雄縣5?級地震造成,但不能忽視晚更新世活動的牛東斷裂和徐水南斷裂的危險性。同時,雄安新區覆蓋層較厚、層土質較軟,對地震波的放大效應明顯。雄安新區地勢低洼、水資源豐富,還應該考慮砂土液化對工程的影響。

  依據《河北雄安新區規劃綱要》,提高城市抗震防災標準,新區抗震基本設防烈度Ⅷ度(0.2g)。雄安新區所處區域的斷裂主要是太行山山前斷裂帶、徐水南斷裂、牛東斷裂和高陽斷裂。依據《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 50001-2010),可忽略發震斷裂帶錯動對地面建筑的影響。

  雄安新區及周邊50公里區域范圍內歷史有記錄的破壞性地震(4.7級以上)歷史上共有9次,其中5.5級以上的有4次,分別為:

  (1)1624年保定5?級地震(震中烈度為Ⅶ度);

  (2)1658年淶水6級地震(震中烈度為Ⅶ-Ⅷ度);

  (3)1679年雄縣5?級地震;

  (4)1923年高碑店5.5級地震(震中烈度評定為Ⅶ度)。

  結合雄安新區現有建(構)筑物及未來新建、改建建(構)筑物的特點,雄安新區在地震災害中需要重點防范的對象主要有:三縣城區既有建筑、白洋淀水域古村落、白洋淀蓄水壩體、臨淀區域可能發生的土壤液化、震后白洋淀的泄洪問題以及震后多災種耦合帶來的問題,建設過程中的重點工程,可能受到地震影響的建筑、高鐵、管廊、基礎設施等。

  2組織指揮體系

  2.1組織指揮機構

  2.1.1新區抗震救災指揮部

  總指揮: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常務副主任

  常務副總指揮:協助分管應急管理工作的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副總指揮:新區應急管理局局長、新區震災預防中心主任

  成員:新區黨政辦公室、黨群工作部、宣傳網信局、改革發展局、規劃建設局、公共服務局、生態環境局、綜合執法局、應急管理局、公安局、氣象局、消防救援籌備組、震災預防中心,雄安集團、國網雄安新區供電公司、雄安鐵塔公司、雄安移動公司、雄安聯通公司、雄安電信公司等部門和單位有關負責同志。

  2.1.2新區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

  新區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設在新區應急管理局,由新區應急管理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1.3現場指揮部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遵循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原則。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官由新區應急管理局局長擔任。現場指揮部設立相關應急工作組,常設工作組包括: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后勤保障組、醫療衛生組、善后處置組、新聞宣傳組、治安疏導組、調查評估組、涉外事務組、專家組、交通運輸組、環境保護組、氣象服務保障組等。

  2.2工作職責

  2.2.1新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工作職責

  (1)統一領導、組織、指揮、協調新區抗震救災工作。

  (2)了解和掌握震情、災情、社情、民情及發展趨勢;組織震情、災情信息發布與抗震救災宣傳,實施輿情引導。

  (3)決定實施重點目標保護和交通管制等強制措施。

  (4)依據應對需要,向河北省抗震救災指揮部提出援助請求,必要時,向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機構提出援助請求。

  (5)落實上級領導批示(指示)相關事項。

  2.2.2新區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工作職責

  (1)負責承辦新區抗震救災指揮部會議、活動和文電運轉。

  (2)為新區抗震救災指揮部運轉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和后勤保障。

  (3)負責新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各工作組抗震救災工作進度的匯總、報告、通報。

  (4)組織開展日常應急檢查,指導各單位救援隊伍建設和應急演練等應急準備工作。

  (5)承擔新區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2.2.3新區抗震救災指揮部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1)新區黨政辦公室:負責指導、協調做好地震災害中涉及外籍人員相關工作事宜。

  (2)新區黨群工作部:負責指導、協調做好地震災害中涉及港澳臺同胞的相關工作事宜。

  (3)新區宣傳網信局:負責組織協調地震災害應急救援的新聞發布、媒體報道、網絡輿論引導等工作。

  (4)新區改革發展局:負責協調對受損的通信設施和線路進行搶修,保障公眾通信網絡暢通,做好通信保障工作;負責做好應急資金的保障工作;負責組織地震災害應急處置過程中市場保供工作。

  (5)新區規劃建設局:負責協調有關單位對應急物資及捐贈物資、疏散轉移人員的運輸保障工作;負責組織道路、橋梁、軌道、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城市生命線工程的搶修;清除路障、疏通主要交通干道;組織水利設施搶險搶修;配合相關部門,協助做好災區應急供水工作;組織評估受災建筑物的損壞程度,并組織監測、處置災區房屋建筑結構安全隱患。

  (6)新區公共服務局:負責組織、開展傷病員醫療救治、協調傷病員轉運和疾病預防控制,災區防疫消殺工作,報告傷病員救治信息和疾病防控工作;組織在校師生開展防震減災科普知識宣傳工作和應急演練,組織在校師生在地震災害發生時安全疏散;做好遇難人員遺體的保存、處理和殯葬等善后服務工作。

  (7)新區生態環境局:負責災害現場環境的監測、監控與評價。

  (8)新區綜合執法局:負責組織次生地質災害排查,加強監測預警,防范次生地質災害。負責加強市場監管,維護災區市場穩定。

  (9)新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指導協調新區地震災害應急救援工作,開展綜合防災減災工作;制定地震災害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并牽頭實施;負責新區地震災害預測預報日常監管、應急救援體系和物資綜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地震災害應急指揮信息平臺。

  (10)新區公安局:配合組織災區群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工作;負責指揮協調災區道路交通秩序、維護地震現場治安秩序、負責災區公安系統特殊單位(包括看守所、拘留所等)及群體的監控和安置等工作。

  (11)新區氣象局:負責提供地震災害應急救援的氣象保障;加強氣象監測分析,滾動發布災區災害性天氣預報預警。

  (12)新區消防救援籌備組:負責地震災后人員搜救等搶險救災工作;加強消防安全工作,防止災區火災的發生及蔓延。

  (13)新區震災預防中心:負責開展地震監測和震后趨勢判定;負責組織開展地震災害快速評估和響應決策支持,組織開展地震災害損失調查評估、烈度評定、科學考察等地震現場工作;負責地震災害應急救援技術支撐工作,配合做好地震災害應急處置。

  (14)雄安集團:組織協調建筑施工隊伍和裝備,配合開展地震應急救援工作。

  (15)國網雄安新區供電公司:負責受災范圍內電力系統恢復及所轄電力設施的搶險、搶修工作,為應急搶險提供電力保障,及時恢復災害現場電力供應。

  (16)雄安鐵塔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公司:組織協調災區受損通信設施的搶修和恢復重建,保證通信暢通。

  三縣負責建立健全相應的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統一領導、組織、指揮、協調本區域內的抗震救災工作。負責組織制定和實施本縣地震應急預案,負責本縣應急救災物資儲備庫和應急避難場所建設管理維護,組織建立健全綜合救援隊、專業救援隊伍和基層地震搶險救災隊伍,加強日常管理和演練;組織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發揮共青團和紅十字會作用,依托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及社區建立地震應急救援志愿者隊伍,形成廣泛參與地震應急救援的社會動員機制。加強地震應急宣傳教育和培訓。負責組織本縣的地震應急救援的先期緊急處置,及時組織實施人員緊急救助、疏散安置。

  其他相關單位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履行相應職責。

  2.2.4現場指揮部工作職責

  現場指揮部根據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指令,指揮協調以下具體工作:

  (1)根據現場救援工作需要,成立應急工作組,指揮各部門參與地震救援;

  (2)組織制訂應急救援和防止引發次生、衍生災害的方案,向各應急工作組下達工作任務;

  (3)督促各應急工作組按照工作任務制訂工作方案并實施,接受各工作組的工作匯報;

  (4)負責現場處置溝通協調、督查督辦、信息報送,材料匯總等綜合工作;

  (5)根據處置需要,決定依法征用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設備、設施、場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資;

  (6)及時向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和抗震救災指揮部報告應急救援處置、事態評估情況和工作建議,落實新區黨工委、管委會有關決定事項和新區領導批示、指示。

  2.2.5相關應急工作組職責

  (1)綜合協調組:由新區應急管理局牽頭,新區震災預防中心、事發地縣政府配合成立,主要職責是記錄地震發生、發展及處置情況,及時向上級匯報事故動態,傳達上級指示,協助現場指揮官協調各工作組參與處置工作。

  (2)搶險救援組:由新區應急管理局牽頭,新區震災預防中心、消防救援籌備組、改革發展局、規劃建設局、公共服務局、公安局、有關專業救援隊伍、事發地縣政府配合成立,主要職責是負責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救援裝備配備,指揮調度相關應急救援隊伍組織開展應急救援,統籌救災物資的儲備、調運工作,組織核查災情,統一發布災情及救災工作情況,組織災后救助和疏導工作。

  (3)后勤保障組:由事發地縣政府牽頭,新區相關部門配合成立,主要職責是根據地震災害處置工作需求,及時提供資金、物資、裝備、食品、供電、供水、供氣和通訊等方面的后勤服務和資源保障。

  (4)醫療衛生組:由新區公共服務局牽頭,事發地縣政府配合成立,主要職責是組織專業救護機構、人員開展現場救護、院前急救、專科醫救、衛生防疫等工作。

  (5)善后處置組:由事發地縣政府牽頭,新區有關部門配合成立,主要職責是實施救助、補償、撫慰、撫恤等工作,安置受災人員,處理死難人員尸體;接受和管理社會各界捐贈;提供心理咨詢輔導和司法援助。

  (6)新聞宣傳組:由新區宣傳網信局牽頭,新區應急管理局、新區震災預防中心、事發地縣政府配合成立,主要職責是統一發布地震信息,客觀公布災情進展、政府舉措、公共防范措施,并根據災害處置情況做好后續信息發布工作。

  (7)治安疏導組:由新區公安局牽頭,事發地縣政府配合成立,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災害可能危及區域有關人員的緊急疏散、撤離工作;對災害現場進行保護、警戒隔離,維持現場搶險救災秩序,維護社會治安。

  (8)調查評估組:由新區應急管理局牽頭,新區震災預防中心、有關部門及事發地縣政府配合成立,主要職責是收集災害現場有關物證,查明災害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形成評估報告,提出防范措施。

  (9)涉外事務組:由新區黨政辦公室牽頭,新區黨群工作部、公安局、事發地縣政府配合成立,主要職責是在地震中涉及外籍或港澳臺同胞傷亡、失蹤、被困,或者可能影響到境外或港澳臺的,及時通報有關國家或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有關機構,協商或處理相關事宜。

  (10)專家組:由新區震災預防中心牽頭,新區有關部門選派的應急專家配合成立,主要職責是對地震的發生、發展趨勢、危險區劃定、災害損失和恢復方案等進行研究、評估,并提出相關建議,提供科學、有效的決策咨詢方案。

  (11)交通運輸組:由新區規劃建設局牽頭,新區公安局、事發地縣政府、有關運輸企業配合成立,主要職責是組織運送救援人員、受災人員、救援設備物資等。

  (12)環境保護組:由新區生態環境局牽頭成立,事發地縣政府配合成立,主要職責是及時控制污染的擴散,消除危害,監控潛在危害。

  (13)氣象服務保障組:由新區氣象局牽頭成立,事發地縣政府配合成立,主要職責是監測氣象要素數據并提供氣象預報預警服務,為災害處置救援、人員疏散、交通運輸等提供氣象服務保障。

  應急指揮部可根據應急救援需要,增減相關專業應急工作組;應急工作組負責人可根據實際處置工作需要,增減相關應急工作組的參與單位。各應急工作組牽頭單位根據本預案規定的職責內容,組織制定相應的工作細則和預案,并報送新區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備案。工作細則應包括領導機制、職責分工、響應程序、處置措施、保障計劃、聯絡手冊等內容。

  3響應與處置

  3.1預防

  3.1.1開展區域性地震安全性評價,對新區及周邊區域進行主要斷裂的活動性鑒定,建立地震安全技術服務系統,為房屋建筑、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等分類提供抗震設防參數。

  3.1.2嚴格落實《河北雄安新區地震安全專項規劃》中建設工程抗震救災標準,高標準抗震設防。新區抗震基本設防烈度Ⅷ度(0.20g),學校、醫院、生命線系統等關鍵設施按基本烈度Ⅷ度半(0.30g)抗震設防,避難建筑、應急指揮中心等城市要害系統按基本烈度Ⅸ度(0.40g)抗震設防。對新區內建設工程適時開展抗震設防事中事后監管,確保新區建設工程抗震設防標準落地,保障建筑工程安全。

  3.1.3將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管理納入新區數字規劃平臺,利用城市信息模型(CIM)和基于建筑信息模型(BIM)三維管理系統,實現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全過程、全鏈條數字化管理。

  3.1.4制定出臺應用減隔震技術的指導意見,在學校、醫院、商場等人員密集場所和關鍵設施、生命線工程、應急避難場所等,推廣應用減隔震技術和抗震新技術、新材料。在重大工程應用物聯網等技術加強建(構)筑物結構健康監測診斷。

  3.2監測預警

  3.2.1在新區建設京津冀地震監測預警信息中心,建設測震、強震動、形變、流體、電磁等地震監測臺站,構建可靠穩定的地震監測臺網。建設先進的地震預警信息發布系統,統一發布地震時間、震中、震級、預估地震烈度等信息,使新區具備本地地震預警、災害性地震預警、警戒性地震預警和遠場大震預警能力。

  3.2.2新區應急管理局、新區震災預防中心負責收集和管理新區各類地震觀測數據,根據國家、省防震減災工作部署,提出新區年度防震減災工作意見。加強震情跟蹤監測、預測預報和群測群防工作,及時對地震預測意見和可能與地震有關的異常現象進行綜合分析研判。新區管委會根據預報的震情,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配合有關上級部門發布臨震預報,組織加強應急防范措施。

  3.3響應分級

  新區地震災害應急響應等級分為四級:

  3.3.1一級應急響應。地震速報初判為特別重大、重大地震災害,啟動一級應急響應。新區黨工委、管委會按照本預案全力以赴組織災害的前期處置和救援,并及時向省委、省政府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國家、省級有關應急預案啟動后,按照屬地原則,在國務院、省政府領導下積極做好救援處置工作。

  3.3.2二級應急響應。地震速報初判為較大地震災害,啟動二級應急響應。二級應急響應啟動時,新區黨工委、管委會主要領導趕赴現場進行指揮,新區有關部門和事發地縣政府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全力以赴開展災害處置和救援。

  3.3.3三級應急響應。地震速報初判為一般且造成人員死亡(含失蹤)的地震災害,啟動三級應急響應。三級應急響應啟動時,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分管領導趕赴現場進行指揮,新區有關部門和事發地縣政府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全力以赴開展災害處置和救援。

  3.3.4四級應急響應。地震速報初判為一般且未造成人員死亡(含失蹤)的地震災害,啟動四級應急響應。新區應急管理局組織有關部門和事發地縣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進行指揮,由新區有關部門和事發地縣政府組織相關應急力量和資源實施應急處置,超出其應急處置能力時,及時上報請求救援。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開展信息收集、報告、通報工作,密切關注事態發展,隨時做好應急響應升級準備。

  3.4應急處置與救援

  3.4.1報告程序和時限

  新區發生地震災害時,三縣政府要及時將災情報告新區抗震救災指揮部(新區應急管理局:0312-5620690)和新區黨工委、管委會總值班室(0312-5621000);新區各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將相關災情及時報告新區抗震救災指揮部(新區應急管理局:0312-5620690);新區應急管理局會同新區公共服務局(0312-5620680)等有關部門迅速開展災情收集、分析研判工作,并及時報告新區抗震救災指揮部;新區公安局(16633360001)、公共服務局(0312-5620680)等相關部門負責收集人員傷亡、失蹤或被困等情況,向新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報告。地震災情速報內容主要包括:地震影響范圍、人員傷亡、建(構)筑物損毀、經濟損失及社會影響等。

  發生重大及以上地震災害,事發地縣抗震救災指揮機構必須在20分鐘內向新區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新區應急管理局)和新區黨工委、管委會總值班室電話報告災情,30分鐘內書面報告。新區應急管理局和新區黨工委、管委會總值班室在30分鐘內向省應急管理廳值班室(0311-87908255)、省委值班室(0311-87908800)、省政府值班室(0311-87902680)電話報告,40分鐘內書面報告。

  發生較大地震災害,事發地縣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必須在1小時內向新區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新區應急管理局)和新區黨工委、管委會總值班室報告。新區應急管理局和新區黨工委、管委會總值班室在2小時內向省應急管理廳值班室、省委值班室、省政府值班室報告。

  發生一般地震災害,事發地縣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災情報告最遲不得超過2小時。

  涉及港澳臺僑、外籍人員的地震災害,需要向有關國家、地區、國際機構通報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

  3.4.2先期處置

  地震發生后,災區所在縣政府迅速了解震情災情,向新區管委會報告;發動當地干部群眾開展自救互救,組織搶險救災隊伍開展人員搜救和醫療救護;對損毀的道路、電力、通信、供氣、供水等基礎設施進行搶修;開放應急避難場所,調配救援物資,及時轉移和安置受災群眾;主動做好前來災區開展支援活動的各類搶險救援隊伍、社會團體、群眾自發組織和志愿者的組織管理工作,并根據其專業特長和抗震救災工作實際,合理分派地震應急救援工作任務,充分借用社會力量開展地震應急處置工作。

  新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各工作組及成員單位、災區所在縣抗震救災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應根據地震速報初判結果立即啟動本級、本部門地震應急預案,迅速了解震情災情,做好應急準備,開展先期處置,并及時向省政府和省抗震救災指揮部報告。

  3.4.3指揮協調

  (1)根據現場救援工作需要,成立應急工作組,指揮各部門參與災害救援。

  (2)組織制定應急救援和防止災害引發次生災害的方案,向各應急工作組下達工作任務。

  (3)各應急工作組按照工作任務制定工作方案,各部門(單位)應服從工作組牽頭單位指揮,工作組及時向指揮部匯報救援工作情況。

  (4)根據處置需要,決定依法征用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設備、設施、場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資。

  (5)及時向總指揮報告救援處置、事態評估情況和工作建議,落實新區黨工委、管委會有關決定事項。

  3.4.4處置措施

  (1)災情研判。綜合協調組收集匯總各工作組了解到的災情信息。交通運輸組匯總災區公路、橋梁及相關視頻監控等設備設施受損情況,輔助判斷災情。搶險救援組運用快速評估系統、輔助衛星、無人機等遠程偵查手段,對災區受災情況進行偵查。

  (2)搜救人員。搶險救援組派遣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伍、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醫療衛生救援隊伍等各類專業搶險救援隊伍,調配大型機械設備、破拆頂升工具、生命探測儀等專業救援裝備,協調周邊駐軍、武警部隊,趕赴災區開展生命搜救工作。災區所在縣政府組織基層應急隊伍和廣大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3)醫療救援。醫療衛生組組織應急醫療隊伍搶救受傷群眾,必要時建立戰地醫院或醫療點,實施現場救治;加強救護車、醫療器械、藥品和血漿的組織調度,加大對災區醫療器械、藥品供應,確保被救人員得到及時醫治,最大程度減少傷員致死、致殘;統籌周邊地區的醫療資源,根據需要分流重傷員,實施異地救治,開展災后心理援助。

  (4)群眾安置。善后處置組組織開放應急避難場所,籌調食品、飲用水、衣被、帳篷、移動廁所等各類救災物資,解決受災群眾吃飯、飲水、穿衣、住宿等問題;在受災社區、村設置生活用品發放點,確保生活用品的有序發放;會同交通運輸組轉運傷員和災民,運送投放應急物資;在受災群眾集中安置點配備必要的消防設備器材,嚴防火災發生;做好遇難人員的善后工作。

  (5)應急通信。后勤保障組聯合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和災區所在地縣政府提供救援人員和新區抗震救災指揮系統所需各類應急指揮車輛、應急通信設備和應急發電設備,搭建應急通信網絡。

  (6)應急運輸。交通運輸組對災區進行必要的交通管制,保證通往災區道路暢通;協調救援隊伍、救援物資、醫療人員、受災群眾、危重傷員等運輸車輛有序通行;綜合調配運力,優先保障救援隊伍、救援設備、醫療救護力量及時運往災區,協助各工作組運輸必要的人員和物資。

  (7)衛生防疫。醫療衛生組對災區水源進行監測消毒,加強食品和飲用水衛生監督;妥善處置遇難者遺體,做好死亡動物、醫療廢棄物、生活垃圾、糞便等消毒和無害化處理;加強鼠疫、狂犬病等的監測、防控和處理,及時接種疫苗;實行重大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日報告制度。

  (8)社會治安。治安疏導組依法打擊盜竊、搶劫、哄搶救災物資,借機編造、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等違法犯罪行為;在受災群眾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增設臨時警務站,加強治安巡邏,增強災區群眾的安全感;加強對黨政機關、要害部門、金融單位、儲備倉庫、看守所等重要場所的警戒,做好涉災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9)震情監測、烈度評定與損失評估。專家組實時跟蹤地震余震活動,密切監視震情發展和地震宏觀微觀異常現象,開展發震構造調查,對震情形勢進行研判;通過開展地震烈度、工程結構震害特征、地震社會影響和各種地震災害調查等進行烈度評定;調查災區范圍、受災人口、成災人口、人員傷亡數量、建筑物和基礎設施破壞程度等;組織開展災害損失評估。

  (10)基礎設施搶修。搶險救援組、后勤保障組搶通修復因災損毀的鐵路、公路、橋梁、隧道等交通設施,保證應急搶險救援人員、救災物資和傷病人員的運輸需要;搶修供電、供水、供氣、通信、廣播電視等基礎設施,保障災區群眾基本生活和應急工作需要。

  (11)信息發布和輿情引導。新聞宣傳組按照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工作原則,根據新聞發布有關應急預案有序做好震情災情信息發布以及后續新聞報道工作;根據網絡輿情突發事件有關應急預案做好輿情監管工作。

  (12)涉外事務管理。涉外事務組加強涉外事務管理,妥善安置受災的國(境)外人員,按程序及時向國家有關部委匯報相關情況。新聞宣傳組適時組織安排境外新聞媒體進行采訪。搶險救援組協調安排國外救援隊救援行動,分配救援任務,做好相關保障。善后處置組加強國(境)外救援物資的接受和管理,按規定做好檢驗檢疫、登記管理等工作。

  (13)次生災害防御。搶險救援組、專家組、環境保護組、氣象服務保障組加強氣象監測,密切關注災區重大氣象變化;加強空氣、水源、土壤污染和地質災害監測,減輕或消除污染危害,防范因強余震和降雨造成新的人員傷亡和交通堵塞;組織專家對堤壩、閘站等開展險情排查、評估和除險加固,必要時組織人員轉移;加強危險化學品儲存設備、輸油氣管道、輸配電線路等重點設施的受損情況排查,及時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3.4.5社會動員

  根據突發地震災害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情況,新區管委會和縣政府可發布社會動員令,動員公民、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其他力量,協助政府及有關部門做好突發地震災害應急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征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

  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

  3.4.6信息發布

  地震災害發生后,新區宣傳網信局負責協調和指導有關部門做好地震災害信息發布相關工作。地震災害信息發布要及時、準確、客觀、統一。對可能產生國際或國內影響的重大敏感事件或涉外事件,由新區宣傳網信局按規定及時組織對外報道。各新聞媒體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新聞報道工作。

  3.4.7應急結束

  在搶險救災工作基本結束、緊急轉移和安置工作基本完成、地震次生災害的后果基本消除,以及交通、電力、通信和供水等基礎設施基本搶修搶通,災區生活秩序基本恢復后,由啟動應急響應的機構按程序終止應急響應。

  3.5恢復與重建

  3.5.1善后處置

  宣布應急結束后,在新區管委會的統一領導下,三縣政府和有關部門、單位要積極穩妥、深入扎實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制定和實施救助、補償、撫慰、撫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因救災需要臨時征用的運輸工具、大型機械、通信設備及其他救援設備等應當及時歸還;造成損壞或者無法歸還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償或者作其他處理。

  3.5.2應急期生活救助

  新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統籌地震災害應急期生活救助工作,按照政府救濟和社會救助相結合的原則,做好受災群眾的安置工作,會同新區有關部門組織救災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的調撥和發放,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因地震災害導致生活困難、符合社會救助條件的群眾,由新區公共服務局按照有關政策納入低保范圍。

  3.5.3調查與評估

  在上級地震部門領導和指導下,新區應急管理局會同新區震災預防中心組織開展地震災害調查評估工作,主要內容包括:地震烈度、發震構造、地震宏觀異常現象、工程結構震害特征、地震社會影響和各種地震地質災害調查,組織專家開展災害損失評估等。會同新區公共服務局、新區規劃建設局等有關部門開展災區范圍、受災人口、人員傷亡數量、建(構)筑物和基礎設施破壞程度、環境影響程度等調查。

  3.5.4恢復重建

  (1)恢復重建規劃。特別重大、重大地震災害發生后,按照國務院、省政府決策部署,新區管委會配合編制地震災后恢復重建規劃;較大、一般地震災害發生后,新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和國家、省有關規定編制地震災后恢復重建規劃。

  (2)恢復重建實施。根據災后恢復重建規劃,有計劃、分步驟地組織實施災后恢復重建。

  4準備與支持

  4.1隊伍保障

  新區公共服務局、綜合執法局、應急管理局、公安局、消防救援籌備組等要加強地震災害救援、醫療衛生救援等搶險隊伍建設,配備必要的物資裝備,經常性開展協同演練,提高共同應對地震災害的能力。

  新區震災預防中心加強地震應急專家隊伍建設,為應急指揮輔助決策、地震監測和趨勢判斷、地震災害緊急救援、災害損失評估、地震烈度考察等提供人才保障。加強地震監測、地震預測、地震區劃、應急處置技術、搜索與營救、建筑物抗震技術等方面的研究,提供科學技術支撐。

  城市供水、供電、供氣等生命線工程設施產權單位、管理或生產經營單位加強搶險搶修隊伍建設。

  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建立基層地震搶險救災隊伍,加強日常管理和培訓。三縣、各有關部門發揮共青團和紅十字會作用,依托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及社區建立地震應急救援志愿者隊伍,形成廣泛參與地震應急救援的社會動員機制。

  4.2平臺保障

  新區應急管理局和新區震災預防中心等單位,建立健全具備應急指揮輔助決策、地震趨勢判斷、災害損失快速評估等功能的應急指揮平臺,加強地震預警系統監測,著力增強地震災害預警能力,保障抗震救災合理調度、科學決策和指揮。

  三縣政府應大力推進抗震救災應急指揮平臺建設,完善群測群防網絡和災情速報網絡,并加強維護與管理,確保緊急情況下信息暢通、反應迅速。

  4.3物資與資金保障

  4.3.1新區管委會、三縣政府所需地震災害應急準備、應急演練等日常工作經費,按規定程序列入本級部門年度財政預算。

  4.3.2鼓勵群眾、法人或其他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為應對地震災害提供物資、裝備、資金、技術支持和捐贈。

  4.3.3建立健全災害風險保險體系,推動形成健全、完善、高效的巨災保險市場體系,鼓勵單位和公民參加保險。

  4.4物資裝備保障

  4.4.1根據新區產業布局、規劃建設和三縣當前實際情況,采取實物儲備與商業儲備相結合、生產能力與技術儲備相結合、政府采購與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方式,由新區有關部門、三縣政府分區域、分部門合理儲備應急物資。

  4.4.2抗震救災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根據本單位職責分工,加強地震災害應急物資的統籌規劃、日常儲備、監督管理和調撥分配等工作。配備滿足地震災害應急工作需要的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及器材,建立健全維護保養和調用制度。

  4.5通信與信息保障

  新區改革發展局協調各相關通信運營企業保障地震災害應急處置的通信暢通。在基礎通信網絡等基礎設施遭到嚴重損毀且短時間難以修復的極端情況下,立即組織啟動應急衛星、短波等無線通信系統和終端設備,確保至少有一種以上臨時通信手段暢通。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定期匯總各成員單位的通訊方式、分級聯系方式,并動態更新通訊錄。

  4.6醫療衛生保障

  新區公共服務局負責建立和完善新區衛生應急預案體系、衛生應急指揮體系和醫療衛生救援體系,組建衛生應急專家和衛生應急隊伍,儲備醫療救治、監測檢驗等衛生應急物資,開展醫療救護演練。

  4.7交通運輸保障

  新區規劃建設局牽頭負責建立健全交通運輸應急聯動機制,保障緊急情況下的綜合運輸能力。必要時,可緊急動員和征用社會交通運輸工具。新區公安局負責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對有關道路實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確保運輸安全暢通。道路及交通設施被破壞或毀壞時,新區規劃建設局應牽頭迅速組織專業應急隊伍進行搶修,保障交通線路順暢。

  4.8人員防護保障

  (1)新區應急管理局依據《河北雄安新區起步區綜合防災減災專項規劃》提出建設要求,新區規劃建設局負責應急避難場所規劃、建設管理工作,推進起步區中心避難場所、固定避難場所、緊急避難場所建設,形成多等級、多類型的應急避難場所體系。

  (2)三縣政府應完善緊急疏散管理辦法和程序,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公眾安全、有序地轉移或疏散到應急避難場所或其他安全地帶。

  4.9氣象服務保障

  根據應對地震災害的需要,新區氣象局加強氣象監測,密切關注災區重大氣象變化,加強對極端天氣和相關自然災害的監測和預警,為應對地震災害提供氣象服務和保障。

  4.10治安保障

  發生地震災害時,新區公安局迅速組織警力,為救援隊伍順暢開展救援工作創造良好環境,并采取相應措施保障社會治安穩定有序,阻止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

  5其他地震事件

  5.1地震傳言事件應急

  出現地震傳言并對社會正常生產生活秩序造成影響,有關縣政府要迅速調查分析謠言起因,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就地予以平息,并將有關情況報告新區管委會。新區應急管理局、新區震災預防中心派出專家協助縣政府平息地震傳言。新區宣傳網信局組織宣傳報道和輿情引導工作,會同公安局等部門,迅速處置有害信息,消除不良影響,維護社會穩定。

  5.2特殊時期應急戒備

  在重大社會活動期間,按照國家、省有關要求,新區應急管理局、新區震災預防中心部署和加強震情值班、地震監測、震情會商等工作,指導有關部門做好地震應急準備工作。

  5.3京津冀及周邊城市發生地震

  根據震情初判指標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在新區應急力量充裕,應急工作開展順暢的前提下,根據省抗震救災指揮部的統一調度,向震中所在地政府提供援助。

  6預案管理

  6.1預案編制

  新區應急管理局負責新區本級地震應急預案編制工作。三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縣級地震應急預案編制工作。

  6.2預案演練

  應急演練應從實戰角度出發,深入發動群眾參與,達到普及應急知識和提高應急搶險實戰能力的目的。新區抗震救災指揮部負責組織開展地震綜合應急演練;各成員單位應結合自身職責,有計劃地組織開展本系統、本領域地震專項應急演練,檢驗并提升地震應急處置能力。地震應急演練原則上每2年不少于1次,每次應急演練結束后牽頭部門應對應急演練進行系統評估。

  6.3預案修訂

  新區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上報新區管委會審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6.3.1制定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發生重大變化。

  6.3.2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

  6.3.3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

  6.3.4在預案演練或者應急救援中發現需要修訂預案的重大問題。

  6.3.5其他應當修訂的情形。

  6.4宣傳和培訓

  6.4.1新區有關部門、三縣政府要通過圖書、報刊、音像制品和電子出版物、廣播、電視、網絡、手機等,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公眾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公共安全和風險防范意識,提高全社會的避險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6.4.2新區各級各類學校應當把應急知識教育納入教學內容,對學生進行應急知識教育,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與互救能力。新區公共服務局應對學校開展應急知識教育進行指導和監督。

  6.4.3新區各有關部門和三縣縣委、縣政府要建立健全應急管理培訓制度,針對本轄區特點定期開展地震應急預案的宣傳和教育培訓工作。新聞媒體應當無償開展地震應急、自救與互救知識的公益宣傳。

  6.4.4企事業單位應組織開展應急預案和應急知識宣傳培訓,普及廣大從業人員避險逃生、自救互救知識和技能,提高從業人員應急救援素質和能力。

  6.5預案備案

  按照《河北雄安新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有關要求進行備案。

  6.6獎勵懲罰

  對在抗震救災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抗震救災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嚴重虛報、瞞報災情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6.7預案實施

  6.7.1本預案所稱“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6.7.2本預案具體解釋工作由新區應急管理局承擔,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河北雄安新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雄安新區地質災害應對機制,提高監測預防效率和應急處置能力,高效有序地做好突發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避免或者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提高雄安新區整體防護水平和抗風險能力,構建安全韌性城市。

  1.2編制依據

  1.2.1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1.2.2地質災害防治條例

  1.2.3國務院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

  1.2.4河北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

  1.2.5河北省地質環境管理條例

  1.2.6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北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實施方案及責任分工的通知

  1.2.7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1.2.8河北省人民政府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2.9河北省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1.2.10河北雄安新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2.11河北雄安新區2020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防范和應對雄安新區行政區域內發生的自然因素或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根據雄安新區的地質特點,主要包括了地面沉降和地裂縫等地質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等。

  1.4工作原則

  1.4.1預防為主,以人為本。增強憂患意識和責任意識,堅持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建立健全群測群防機制,避免和減輕突發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輕地質災害風險、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并切實加強對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

  1.4.2統一領導、協調應對。在新區黨工委、管委會統一領導下,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1.4.3分級負責、屬地為主。新區有關部門、三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分級負責有關地質災害的應急響應和應急處置工作。事發地縣委、縣政府全面負責組織應對工作,及時啟動應急響應,就近指揮、統一調度使用應急資源。

  1.4.4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堅持新區黨工委領導、管委會主導,發揮組織領導、統籌協調、提供保障等重要作用。注重組織動員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形成政府與社會力量、市場機制的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1.4.5快速反應、高效處置。建立健全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力量體系,健全完善各類力量快速反應、聯動協調機制,高效處置各類地質災害。

  1.4.6依法規范、科技支撐。依據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不斷推動應對地質災害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整合新區各方面應急資源和力量,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專家作用,采用先進的救援理念、技術和裝備,依法規范、科學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增強應急救援能力。

  1.5地質災害險情與災情分級

  突發地質災害按其危害程度和規模大小分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質災害險情與災情4個級別。

  1.5.1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與災情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0人以上或者潛在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在1億元以上的地質災害險情,為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在30人以上,或者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萬元以上的地質災害災情,為特大型地質災害災情。

  1.5.2大型地質災害險情與災情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者潛在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在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大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在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大型地質災害災情。

  1.5.3中型地質災害險情與災情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者潛在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在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中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在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中型地質災害災情。

  1.5.4小型地質災害險情與災情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下,或者潛在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在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小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在3人以下,或者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小型地質災害災情。

  1.6地質災害風險分析

  1.6.1地質災害概況雄安新區地質災害種類為地裂縫和地面沉降等緩變性地質災害。目前全區有10處小型地裂縫隱患點,其中雄縣7處,容城縣2處,安新縣1處,潛在影響對象為民房和中小學校。

  截至2019年底,雄安新區地面沉降面積約1536平方千米,占87%,最大年沉降量為168.9毫米。其中,地面沉降輕微區(年地面沉降量介于0~10毫米)面積約620平方千米、占35%,地面沉降一般區(年地面沉降量介于10~30毫米)面積約634平方千米、占36%,地面沉降較嚴重區(年地面沉降量介于30~50毫米)面積約154平方千米、占9%,地面沉降嚴重區(年地面沉降量大于50毫米)面積約128平方千米、占7%。地面沉降嚴重區主要分布在雄縣北部和安新縣蘆莊—龍化鄉一帶。

  1.6.2地質災害重點防范期根據多年河北平原區地裂縫地質災害統計分析,降水是誘發地質災害的重要因素。新區每年6-9月份降水量約占全年降水量的80%以上,一半以上的地裂縫地質災害在此時段產生或發育。因此,6-9月份是新區地質災害重點防范期,其中7月下旬至8月上旬是防范關鍵時段。

  1.6.3重點防范區域和防治重點地裂縫重點防范區域包括雄縣雄州鎮張魏莊頭村、古莊頭村,大營鎮文家營村;容城縣南張鎮北張村,賈光鄉北后臺村;安新縣大王鎮大王村。防范重點主要為鄉村、學校、工廠等人員聚集區。

  2組織指揮體系

  2.1組織指揮機構

  2.1.1新區地質災害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常務副主任

  常務副總指揮:協助分管應急管理工作的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副總指揮:新區應急管理局局長、綜合執法局局長

  成員:新區黨政辦公室、黨群工作部、宣傳網信局、改革發展局、規劃建設局、公共服務局、生態環境局、綜合執法局、應急管理局、公安局、氣象局、消防救援籌備組、震災預防中心,雄安集團、國網雄安新區供電公司、雄安鐵塔公司、雄安移動公司、雄安聯通公司、雄安電信公司等部門和單位有關負責同志。

  2.1.2新區地質災害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設在新區應急管理局,新區應急管理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1.3現場指揮部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遵循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原則。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官由新區應急管理局局長擔任。現場指揮部設立相關應急工作組,常設工作組包括: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后勤保障組、醫療衛生組、善后處置組、新聞宣傳組、治安疏導組、調查評估組、涉外事務組、專家組、交通運輸組、氣象服務保障組等。

  2.2工作職責

  2.2.1應急救援指揮部工作職責

  (1)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新區突發地質災害的防范和應對工作。

  (2)貫徹執行國家及河北省地質災害防范和處置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

  (3)組織分析、判斷成災原因,確定應急防治和救災工作方案。

  (4)落實上級領導批示(指示)相關事項。

  2.2.2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工作職責

  (1)貫徹落實突發地質災害防治的相關法律法規,執行指揮部指示和工作部署。

  (2)新區應急預案啟動后,組織指揮部成員單位和專家組查明地質災害發生的原因、評估災害損失及影響情況、分析災害發展趨勢、提出應急處置方案等,為指揮部提供決策支撐。

  (3)按有關規定,接收、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突發地質災害信息,組織發布或配合上級單位對外發布突發地質災害(含險情)救援、應急處置等信息。

  (4)組織編制和修訂新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5)組織應急資源調查,統籌應急物資、裝備的儲備和調用。

  (6)組織開展突發地質災害應急宣傳、培訓和演練等工作。

  (7)指導三縣開展突發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8)承擔新區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2.2.3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1)新區黨政辦公室:負責指導、協調做好地質災害中涉及外籍人員相關工作事宜。

  (2)新區黨群工作部:負責指導、協調做好地質災害中涉及港澳臺同胞的相關工作事宜。

  (3)新區宣傳網信局:負責組織協調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新聞發布、媒體報道、網絡輿論引導等工作。

  (4)新區改革發展局:負責協調對受損的通信設施和線路進行搶修,保障公眾通信網絡暢通,做好通信保障工作;負責地質災害防治和應急救援工作的資金支持;負責組織突發地質災害應急處置過程中所需生活必需品等應急救援物資供應。

  (5)新區規劃建設局:負責組織對市政設施、房屋建筑、交通設施沿線、燃氣(天然氣)管道和附屬設施受地質災害影響造成的破損排查,并及時組織搶修;在危險路段設立警示標志;負責組織評估受災建筑物的損壞程度;負責組織建筑工程應急搶險隊伍,配合開展地質災害應急搶險工作;組織、指揮、協調有關單位搶修損毀的交通公路設施,保障道路暢通;組織協調各種交通運力,做好受災人員、救援人員、物資和設備的運輸工作;督促指導災后恢復重建工程建設。

  (6)新區公共服務局:負責組織開展傷病員醫療救治工作、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和衛生監督工作,報告傷員救治信息和疾病防控工作;協助有關單位督促學校(含學前教育機構)做好危及自身安全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組織在校師生開展防災減災、應急避險科普知識宣傳教育和應急演練;做好遇難人員遺體的保存、處理和殯葬等善后服務工作。

  (7)新區生態環境局:負責災害現場環境的監測、監控與評價,防范發生環境污染次生災害。

  (8)新區綜合執法局: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組織開展突發地質災害應急調查,核查地質災害險情、災情與誘發因素,實時掌握險情災情動態信息,分析、預測發展趨勢,及時提出應急防范措施和建議;指導做好災后恢復重建規劃等工作。

  (9)新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地質災害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協助有關單位督促危險化學品企業、其他工礦商貿企業做好危及自身安全和威脅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責做好受災人員緊急轉移和安置工作,核定、報告和發布救助信息,接收、管理、分配救災捐贈財物,安排受災困難群眾生活救助,為受災人員提供食品、飲用水、住所等基本生活保障,指導做好災后民房恢復重建工作;承擔指揮部日常工作。

  (10)新區公安局:負責組織、指揮、協調公安機關參與搶險救災,配合當地人民政府組織疏散、撤離受地質災害威脅的人員;組織維護災害現場社會治安秩序,依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做好災害現場交通管制和疏導工作。

  (11)新區氣象局:負責提供突發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所需的氣象資料,及時、準確發布突發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信息;加強災害現場氣象監測預報,為應急救援提供氣象保障。

  (12)新區消防救援籌備組:負責組織實施突發地質災害時的搶險、救援和消防應急搶險救災工作。

  (13)新區震災預防中心:負責提供地質災害所需的地震資料信息,對與地質災害有關的地震趨勢進行監測預測。

  (14)雄安集團:負責代建項目地質災害險情排查、監測和治理;組織協調建筑施工隊伍和裝備,配合開展地質災害應急搶險工作。

  (15)國網雄安新區供電公司:負責受災范圍內電力系統恢復及所轄電力設施的搶險、搶修工作,為應急搶險提供電力保障,及時恢復災害現場電力供應。

  (16)雄安鐵塔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公司:負責組織做好災害現場應急通信保障工作。

  三縣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建立健全地質災害專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統一領導、組織、指揮、協調轄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制定和公布實施本轄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負責本轄區應急救災物資儲備庫和應急避難場所建設管理和維護,儲備應急救災物資及設備;組織建立健全轄區綜合救援隊伍、專業隊伍和基層地質災害搶修救災隊伍;組織開展轄區內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演習和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所轄應急力量對突發地質災害實施先期處置,及時上報突發地質災害信息,及時組織人員實施緊急救助、疏散安置,控制次生、衍生災害,開展社會動員,防止險情、災情擴大;及時組織發布或配合上級單位發布突發地質災害及其處置情況的消息。

  其他相關單位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履行相應職責。

  2.2.4現場指揮部工作職責

  現場指揮部根據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指令,指揮協調以下具體工作:

  (1)根據現場救援工作需要,成立應急工作組,指揮各部門參與災害救援;

  (2)組織制訂應急救援和防止引發次生、衍生災害的方案,向各應急工作組下達工作任務;

  (3)督促各應急工作組按照工作任務制訂工作方案并實施,接受各工作組的工作匯報;

  (4)負責現場處置溝通協調、督查督辦、信息報送,材料匯總等綜合工作;

  (5)根據處置需要,決定依法征用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設備、設施、場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資;

  (6)及時向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和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應急救援處置、事態評估情況和工作建議,落實新區黨工委、管委會有關決定事項和新區領導批示、指示。

  2.2.5相關應急工作組職責

  (1)綜合協調組:由新區應急管理局牽頭,新區綜合執法局、事發地縣政府、涉事單位配合成立,主要職責是記錄地質災害發生、發展及處置情況,及時向上級匯報事故動態,傳達上級指示,協助現場指揮官協調各工作組參與處置工作。

  (2)搶險救援組:由新區應急管理局牽頭,新區綜合執法局、消防救援籌備組、改革發展局、規劃建設局、公共服務局、公安局、有關專業救援隊伍、事發地縣政府配合成立,主要職責是負責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救援裝備配備,指揮調度相關應急救援隊伍組織開展應急救援,統籌救災物資的儲備、調運工作,組織核查災情,統一發布災情及救災工作情況,組織災后救助和疏導工作。

  (3)后勤保障組:由事發地縣政府牽頭,新區相關部門、涉事單位配合成立,主要職責是根據地質災害處置工作需求,及時提供資金、物資、裝備、食品、供電、供水、供氣和通訊等方面的后勤服務和資源保障。

  (4)醫療衛生組:由新區公共服務局牽頭,事發地縣政府配合成立,主要職責是組織專業救護機構、人員開展現場救護、院前急救、專科醫救、衛生防疫等工作。

  (5)善后處置組:由事發地縣政府牽頭,新區有關部門配合成立,主要職責是實施救助、補償、撫慰、撫恤等工作,安置受災人員,處理死難人員尸體;接受和管理社會各界捐贈;提供心理咨詢輔導和司法援助;預防和解決因處置生產安全事故引發的矛盾和糾紛。

  (6)新聞宣傳組:由新區宣傳網信局牽頭,新區綜合執法局、事發地縣政府配合成立,主要職責是統一發布地質災害信息,客觀公布災情進展、政府舉措、公共防范措施,并根據災害處置情況做好后續信息發布工作。

  (7)治安疏導組:由新區公安局牽頭,事發地縣政府、涉事單位配合成立,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災害可能危及區域有關人員的緊急疏散、撤離工作;對災害現場進行保護、警戒隔離,維持現場搶險救災秩序,維護社會治安。

  (8)調查評估組:由新區應急管理局牽頭,新區綜合執法局、有關部門及事發地縣政府配合成立,主要職責是收集災害現場有關物證,查明災害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認定災害的性質,形成評估報告,提出防范措施。

  (9)涉外事務組:由新區黨政辦公室牽頭,新區黨群工作部、公安局、事發地縣政府配合成立,主要職責是在地質災害中涉及外籍或港澳臺同胞傷亡、失蹤、被困,或者可能影響到境外或港澳臺的,及時通報有關國家或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有關機構,協商或處理相關事宜。

  (10)專家組:由新區綜合執法局牽頭,新區有關部門選派的應急專家配合成立,主要職責是對地質災害的發生、發展趨勢、危險區劃定、處置辦法、災害損失和恢復方案等進行研究、評估,并提出相關建議,提供科學、有效的決策咨詢方案。

  (11)交通運輸組:由新區規劃建設局牽頭,新區公安局、事發地縣政府、有關運輸企業配合成立,主要職責是組織運送救援人員、受災人員、救援設備物資等。

  (12)氣象服務保障組:由新區氣象局牽頭成立,事發地縣政府配合成立,主要職責是監測事發地現場氣象要素數據并提供氣象預報預警服務,為災害處置救援、人員疏散、交通運輸等提供氣象服務保障。

  應急救援指揮部可根據應急救援需要增減相關專業應急工作組;應急工作組負責人可根據實際處置工作需要,增減相關應急工作組的參與單位。各應急工作組牽頭單位要結合應急處置特點和應急資源情況,預先制定工作方案,加強日常演練,提高應急組織協調能力和反應時效。

  3響應與處置

  3.1風險防控

  (1)堅持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統籌考慮、綜合運用各方面資源和力量,在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的各個階段做好日常預防工作,提升防災減災能力,做好全過程風險評估,預防和減少突發地質災害的發生,控制、減輕或消除突發地質災害引起的社會危害。

  (2)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新區綜合執法局在開展地質災害調查的基礎上,結合氣象預測信息,會同新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依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在年初擬訂新區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報新區管委會批準后公布實施。三縣政府組織編制轄區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對轄區內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進行統籌安排。

  (3)加強地質災害險情巡查制度。新區綜合執法局結合白洋淀水域及新區年降水分布數據,實行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的“三查”制度。發現險情時,要按有關規定及時報告。

  (4)落實避險措施。主要災害點所在地縣政府要及時劃定災害危險區,設置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根據險情變化及時提出應急對策,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采取排險防治措施,情況危急時強制組織避災疏散。對已查出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及時向群眾發放“防災避險明白卡”。

  3.2監測預警

  3.2.1監測

  (1)建立地質災害信息基礎數據庫新區綜合執法局建立地質災害隱患點基礎信息數據庫,定期組織開展地質災害調查,廣泛收集整理相關數據資料和信息;分析研究國內外典型地質災害的特征,演變趨勢,應對措施等,基于典型地質災害案例數據庫,開展地質災害短期、中期趨勢預測,建立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等資料數據庫,并實現信息共享。

  (2)建立新區地質災害監測預防體系和信息化平臺新區應急管理局負責建設新區應急指揮平臺,統籌地質災害、地震、氣象防御等信息系統。新區綜合執法局基于災害數據庫建立新區地質災害預防體系,搭建監測預警平臺,形成覆蓋全區的地質災害監測網絡,針對主要災害點進行全流程全方位在線管控,并與新區應急指揮平臺對接。

  3.2.2預警地質災害預警信息的發布按照《河北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執行。

  (1)預警級別新區目前已查明的地質災害主要是地裂縫和地面沉降,降水是誘發地質災害的重要因素。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分為四個等級,由弱到強依次為四級、三級、二級、一級,分別表示氣象因素致地質災害發生有一定風險、風險較高、高、很高,分別對應地質災害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預警。

  (2)次生災害預警在雄安新區內或周邊發生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時,新區綜合執法局要立即對已查明的地裂縫、地面沉降等位置進行監測,并根據實際情況發出預警信號。進行市政、房屋建筑、鐵路等建設項目施工時,如果距離已知地裂縫、地面沉降位置較近,會對其產生影響的,新區規劃建設局應會同綜合執法局在施工前做好評估,并在施工過程中進行密切監測,根據地質災害變化情況,及時作出預警。

  (3)預警發布預警信息發布內容主要包括:地質災害可能發生的區域、預警級別、警示事項、發布機構、發布時間和有效時間、咨詢電話等。預警信息發布實行審簽制,新區綜合執法局負責起草呈報。紅色和橙色預警由新區黨工委、管委會主要領導或預警信息發布部門或單位的主要領導或被授權的領導簽發,黃色和藍色預警由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分管領導或預警信息發布部門或單位的分管領導簽發。預警信息主要通過中國雄安官網、“雄安發布”、“安全雄安”微信公眾號等進行發布。新區有關部門、三縣政府應當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手機短信、微博、微信、電子顯示屏、有線廣播、警報器、宣傳車等通信手段和傳播媒介,采用公開播送、派發傳單、逐戶通知等方式,及時、準確地將預警信息傳播給社會各界和公眾。在基層為工作人員配備高音喇叭、鳴鑼吹哨、手搖警報器等必要器材,提高預警通知能力,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醫院、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通知方式。預警信息發布需嚴格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要求。預警信息發布后,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有關部門和事發地縣政府要及時跟蹤事故發展態勢,及時報請新區管委會調整預警發布的信息。事發地縣政府要及時報送事態發展情況,為新區管委會提供詳實、及時的決策信息。

  3.2.3采取預警措施預警信息發布后,預警所在地的縣政府、新區各有關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和分級負責的原則,制定相應的預警響應措施并予以落實,嚴格執行值班制度,加強地質災害巡查、監測,及時發現險情、災情并報告。

  3.2.4解除預警措施當地質災害風險已經解除,發布警報的有關部門和縣政府要立即宣布解除警報,終止預警期,解除已經采取的有關措施。

  3.3響應分級

  新區地質災害應急響應等級分為四級:

  3.3.1一級應急響應。發生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險情與災情,啟動一級應急響應。新區黨工委、管委會按照本預案全力以赴組織災害的前期處置和救援,并及時向省委、省政府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國家、省級有關應急預案啟動后,按照屬地原則,在國務院、省政府領導下積極做好救援處置工作。

  3.3.2二級應急響應。發生跨縣域,事態較為復雜、敏感,造成較大危害或威脅的中型地質災害險情與災情,啟動二級應急響應。二級應急響應啟動時,新區主要領導趕赴現場進行指揮,新區有關部門和事發地縣政府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全力以赴開展災害處置和救援。

  3.3.3三級應急響應。發生其他中型地質災害險情與災情,應急指揮部決定啟動三級應急響應。三級應急響應啟動時,新區分管領導趕赴現場進行指揮,新區有關部門和事發地縣政府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全力以赴開展災害處置和救援。

  3.3.4四級應急響應。發生超出事發地縣委、縣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或跨縣的小型地質災害險情與災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決定啟動四級應急響應。新區應急管理局組織有關部門和事發地縣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進行指揮,由新區有關部門和事發地縣政府組織相關應急力量和資源實施應急處置,超出其應急處置能力時,及時上報請求救援。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開展信息收集、報告、通報工作,密切關注事態發展,隨時做好應急響應升級準備。

  3.4應急處置與救援

  3.4.1信息報告

  (1)報告程序和時限

  各相關部門和單位接到地質災害險情與災情報告后,立即報告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新區應急管理局:0312-5620690)、新區黨工委、管委會總值班室(0312-5621000)和新區綜合執法局(0312-5836002),并逐級上報至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及新區管委會其他相關領導,同時按相關規定及時報告省委值班室(0311-87908800)、省政府值班室(0311-87902680)和省應急管理廳值班室(0311-87908255)。

  事發地縣應急管理局和自然資源部門接到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報告后,必須在15分鐘內向新區地質災害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新區應急管理局)、新區黨工委、管委會總值班室和新區綜合執法局電話報告,25分鐘內書面報告。新區應急管理局和新區黨工委、管委會總值班室在20分鐘內向省應急管理廳值班室、省委值班室、省政府值班室電話報告,35分鐘內書面報告。同時抄報新區應急救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

  事發地縣應急管理局和自然資源部門接到中型、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報告后,必須在1小時內書面向新區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新區應急管理局)、新區黨工委、管委會總值班室和新區綜合執法局報告。新區應急管理局和新區黨工委、管委會總值班室在1.5小時內向省應急管理廳值班室、省委值班室、省政府值班室報告。同時抄報新區應急救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

  發生地質災害單位和有關管理部門要主動向應急救援指揮部提供與災害應急救援有關的資料。事發地縣政府提供地質災害防治治理的有關資料,為應急救援指揮部研究制定救援方案提供參考。

  涉及港澳臺同胞和外籍人員的地質災害,需要向有關國家、地區、國際機構通報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

  (2)報告內容

  險情與災情出現的時間和地點、災害類型、災害體的規模、危害對象、可能的引發因素和發展趨勢等。對已發生的地質災害,速報內容還要包括傷亡和失蹤的人數以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根據事態進展,及時做好后續處置情況續報工作;情況有變化的,應在進一步核實后,將情況續報和核報。

  3.4.2先期處置

  突發地質災害發生后,涉事的單位、事發地村委會、鄉鎮政府應當立即開展先期處置工作:組織應急救援力量和工作人員,營救受傷害人員,搜尋、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控制現場,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擴大的必要措施;向事發地的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信息。

  對于初步判斷為中型地質災害、大型地質災害和特大型地質災害,應立即向新區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新區應急管理局)、新區黨工委、管委會總值班室和新區綜合執法局電話報告。

  3.4.3指揮協調

  (1)根據現場救援工作需要,成立應急工作組,指揮各部門參與災害救援。

  (2)組織制定應急救援和防止災害引發次生災害的方案,向各應急工作組下達工作任務。

  (3)各應急工作組按照工作任務制定工作方案,各部門(單位)應服從工作組牽頭單位指揮,工作組及時向應急救援指揮部匯報救援工作情況。

  (4)根據處置需要,決定依法征用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設備、設施、場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資。

  (5)及時向總指揮報告救援處置、事態評估情況和工作建議,落實新區黨工委、管委會有關決定事項。

  3.4.4處置措施

  參與應急處置工作的各有關單位按照職責和現場指揮部的指令,采取以下措施: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傷害人員,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疏散撤離并妥善安置受災人員;及時掌握和報告災情和人員傷亡情況;協調各級各類救援隊伍的行動,分配救援任務;縣政府應根據搶險救災需要,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的危險區警示標志;加強監測,查明并及時組織力量消除次生災害、衍生災害;組織搶修公共設施;調用應急物資,接收與分配援助物資;實施交通管制、維護秩序及社會治安等。

  3.4.5社會動員

  根據突發地質災害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情況,新區管委會和事發地縣政府可發布社會動員令,動員公民、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其他力量,協助政府及有關部門做好突發地質災害應急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征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

  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

  3.4.6信息發布

  地質災害發生后,新區宣傳網信局負責協調和指導有關部門做好信息發布工作。發生大型及以上地質災害險情與災情,要第一時間通過權威媒體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最遲要在5小時內發布權威信息,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并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根據地質災害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對可能產生國際或國內影響的重大敏感事件或涉外事件,由新區宣傳網信局按規定及時組織對外報道。各新聞媒體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新聞報道工作。

  3.4.7應急結束

  突發地質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造成的威脅和危害得到有效控制或基本消除,經評估確定短期內災害影響不再擴大或已減輕,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由啟動應急響應的機構按程序終止應急響應,停止有關現場應急處置措施,撤銷現場指揮部;采取或繼續實施其他必要措施,防止地質災害反復或發生衍生、次生災害。

  3.5恢復與重建

  3.5.1善后處置

  地質災害應急處置結束后,事發地縣政府應根據災害損失情況,制定和實施救助、補償、撫慰、撫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各相關單位按各自職責,開展現場清理、災害監測及必要的安全防范工作。

  3.5.2應急期生活救助

  新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統籌地質災害應急期生活救助工作,按照政府救濟和社會救助相結合的原則,做好受災群眾的安置工作,會同新區有關部門組織救災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的調撥和發放,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因地質災害導致生活困難、符合社會救助條件的群眾,由新區公共服務局按照有關政策納入低保范圍。

  3.5.3調查與評估

  較大以上突發地質災害應急結束后,參與應急工作的各有關部門(單位)應對本單位應急處置工作及時進行總結,并書面報送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

  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根據各應急處置參與部門(單位)工作總結和專家組調查意見,編制地質災害應急處置綜合調查評估報告,及時上報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及省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地質災害類型和規模、發災原因、基本災情(人員傷亡、失蹤和財產損失情況)、發展趨勢、應急搶險救援處置過程、應急物資和隊伍調配情況、應急搶險經驗及教訓、已經采取的防范對策和措施、今后防治工作建議等。

  3.5.4恢復重建

  地質災害應急處置結束后,需要開展治理的,由事發地縣政府或相關責任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開展地質災害治理工作。對需要開展恢復重建的,由事發地縣政府組織編制災后恢復重建計劃,統籌安排受災地區重建工作。大型以上地質災害恢復重建工作,由新區管委會統一領導組織實施。

  4準備與支持

  4.1指揮系統技術保障

  (1)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統籌新區應急指揮支撐系統,結合新興技術手段,如大數據、云計算、GIS、數據融合等技術,會同新區有關部門搭建應急指揮信息化平臺,提高處置突發地質災害的信息化程度和智能化程度。

  (2)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和三縣逐步建立應急指揮基礎信息數據庫,不斷完善、維護地質災害隱患點、應急決策咨詢專家、輔助決策知識等數據,為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指揮及分析決策提供輔助支持。

  4.2人力資源保障

  新區應急管理局、綜合執法局等相關部門和三縣政府應不斷加強地質災害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通過針對性的培訓和應急演練提高專業水平及應急搶險實戰能力。

  新區消防救援隊伍、周邊駐軍、武警部隊和民兵、預備役部隊是新區處置突發地質災害的骨干和突擊力量,依法參與搶險救災、應對突發地質災害等應急處置任務。

  新區綜合執法局負責利用地質災害防治專業技術單位充實應急力量,保證相對穩定和相應數量的工程技術人員,應對地質災害監測、應急搶險等需要。

  4.3經費保障

  4.3.1新區管委會、三縣政府所需地質災害應急準備、應急演練等日常工作經費,按規定程序列入本級部門年度財政預算。用于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支出,由新區改革發展局依法設置。

  4.3.2鼓勵群眾、法人或其他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為應對地質災害提供物資、裝備、資金、技術支持和捐贈。

  4.3.3建立健全災害風險保險體系,推動形成健全、完善、高效的巨災保險市場體系,鼓勵單位和公民參加保險。

  4.4物資裝備保障

  4.4.1根據新區產業布局、規劃建設和三縣當前實際情況,采取實物儲備與商業儲備相結合、生產能力與技術儲備相結合、政府采購與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方式,由新區有關部門、三縣政府分區域、分部門合理儲備應急物資。

  4.4.2應急救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根據本單位職責分工,加強地質災害應急物資的統籌規劃、日常儲備、監督管理和調撥分配等工作。配備滿足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需要的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及器材,建立健全維護保養和調用制度。

  4.5通信與信息保障

  新區改革發展局協調各相關通信運營企業保障地質災害應急處置的通信暢通;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定期匯總各成員單位的通訊方式、分級聯系方式,并動態更新通訊錄。

  4.6醫療衛生保障

  新區公共服務局負責建立和完善新區衛生應急預案體系、衛生應急指揮體系和醫療衛生救援體系,組建衛生應急專家和衛生應急隊伍,儲備醫療救治、監測檢驗等衛生應急物資,開展醫療救護演練。

  4.7交通運輸保障

  新區規劃建設局牽頭負責建立健全交通運輸應急聯動機制,保障緊急情況下的綜合運輸能力。必要時,可緊急動員和征用社會交通運輸工具。新區公安局負責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對地質災害現場及有關道路實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確保運輸安全暢通。道路及交通設施被破壞或毀壞時,新區規劃建設局應牽頭迅速組織專業應急隊伍進行搶修,保障交通線路順暢。

  4.8人員防護保障

  4.8.1新區應急管理局依據《河北雄安新區起步區綜合防災減災專項規劃》提出建設要求,新區規劃建設局負責應急避難場所規劃、建設管理工作,推進起步區中心避難場所、固定避難場所、緊急避難場所建設,形成多等級、多類型的應急避難場所體系。

  4.8.2應急救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根據地質災害特點和自身應急工作職責,充分考慮應急處置過程中的參與人員受到傷害的可能性和傷害類別,建立健全緊急情況下人員安全防護機制,配備相應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確保應急處置工作人員安全。

  4.8.3三縣政府應完善緊急疏散管理辦法和程序,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公眾安全、有序地轉移或疏散到應急避難場所或其他安全地帶。

  4.9氣象服務保障

  根據應對突發地質災害的需要,新區氣象局加強對極端天氣和相關自然災害的監測和預警,為處置突發地質災害提供氣象服務和保障。

  4.10治安保障

  突發地質災害時,新區公安局迅速組織警力,對災害現場進行治安警戒和管理,維持現場秩序,為救援隊伍順暢開展救援工作創造良好環境。并采取相應措施保障社會治安穩定有序,阻止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

  5預案管理

  5.1預案編制

  新區應急管理局負責新區本級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編制工作。三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縣級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編制工作。

  5.2預案演練

  應急演練應從實戰角度出發,深入發動群眾參與,達到普及應急知識和提高應急搶險實戰能力的目的。新區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開展突發地質災害綜合應急演練;各成員單位應結合自身職責,有計劃地組織開展本系統、本領域地質災害專項應急演練,檢驗并提升地質災害應急處置能力。地質災害應急演練原則上每2年不少于1次,每次應急演練結束后牽頭部門應對應急演練進行系統評估。

  5.3預案修訂

  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上報新區管委會審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5.3.1制定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發生重大變化。

  5.3.2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

  5.3.3地質災害風險發生重大變化。

  5.3.4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

  5.3.5在預案演練或者應急救援中發現需要修訂預案的重大問題。

  5.3.6其他應當修訂的情形。

  5.4宣傳和培訓

  5.4.1新區有關部門、三縣政府要通過圖書、報刊、音像制品和電子出版物、廣播、電視、網絡、手機等,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公眾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公共安全和風范防范意識,提高全社會的避險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5.4.2新區各級各類學校應當把應急知識教育納入教學內容,對學生進行應急知識教育,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與互救能力。新區公共服務局應當對學校開展應急知識教育進行指導和監督。

  5.4.3新區各有關部門和三縣縣委、縣政府要建立健全應急管理培訓制度,針對本轄區特點定期開展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宣傳和教育培訓工作。新聞媒體應當無償開展地質災害防治與應急、自救與互救知識的公益宣傳。

  5.4.4企事業單位應組織開展應急預案和應急知識宣傳培訓,普及廣大從業人員避險逃生、自救互救知識和技能,提高從業人員應急救援素質和能力,有效防范因施救不當導致傷亡擴大或發生次生事故。

  5.5預案備案

  按照《河北雄安新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有關要求進行備案。

  5.6獎勵懲罰

  5.6.1公民按照各級黨委、政府要求,參加應急救援工作或者協助維護社會秩序期間,其在本單位的工資待遇和福利不變;對地質災害應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表彰或獎勵。

  5.6.2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地質災害災情,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和黨內法規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7預案實施

  5.7.1本預案所稱“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5.7.2本預案具體解釋工作由新區應急管理局承擔,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河北雄安新區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雄安新區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機制,規范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及處置過程,最大限度減少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為建設安全雄安、構建韌性城市提供保障。

  1.2編制依據

  1.2.1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1.2.2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1.2.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1.2.4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1.2.5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

  1.2.6河北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

  1.2.7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

  1.2.8河北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

  1.2.9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1.2.10河北省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2.11河北雄安新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2.12河北雄安新區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1.3適用范圍

  1.3.1由國務院和省政府領導處置、新區管委會負責協助處置的特別重大、重大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

  1.3.2由新區管委會負責處置的較大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

  1.3.3超出縣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或跨縣、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一般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

  1.3.4需要新區管委會處置的其他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

  本預案所稱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指危險化學品(包括不明化學品)在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廢棄處置等過程中,發生的火災、爆炸、泄漏等造成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和社會安全的事故災難。發生在新區范圍內的燃氣突發事件、鐵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處置不適用于本預案。

  1.4工作原則

  1.4.1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降低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風險、減少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1.4.2堅持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在新區黨工委、管委會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應急管理機構統籌協調,行業(領域)部門源頭防控、協同應對的作用。企事業單位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

  1.4.3堅持分級負責、屬地為主。新區有關部門、三縣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分級負責有關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和應急處置工作。事發地縣政府全面負責組織應對工作,及時啟動應急響應,就近指揮、統一調度使用應急資源。

  1.4.4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堅持新區黨工委領導、管委會主導,發揮組織領導、統籌協調、提供保障等重要作用。注重組織動員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形成政府與社會力量、市場機制的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1.4.5堅持快速反應、高效處置。建立健全以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為主力、以專業救援隊伍為骨干、以社會力量為輔助的應急救援力量體系,健全完善各類力量快速反應、聯動協調機制,高效處置各類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

  1.4.6堅持依法規范、科技支撐。依據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不斷推動應對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整合新區各方面應急資源和力量,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專家作用,采用先進的救援理念、技術和裝備,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增強應急救援能力。

  1.4.7堅持平戰結合、預防為主。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堅持事故應急救援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風險辨識和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和基地建設,裝備補充、預案演練工作。

  1.4.8堅持動員群眾、提高意識。建立健全群眾參與應對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有效機制。加強教育培訓,提高群眾防范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

  1.5事故分類分級

  1.5.1事故分類

  根據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后果,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可分為四類:

  (1)危險化學品火災事故:指燃燒物質主要為危險化學品的火災事故。具體包括: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遇濕易燃物品以及其他危險化學品火災。

  (2)危險化學品爆炸事故:指危險化學品發生化學反應的爆炸事故,危險化學品液化氣體和壓縮氣體的物理爆炸事故。具體包括:易燃固體、自燃物品、遇濕易燃物品、易燃液體、易燃氣體的火災爆炸,危險化學品產生的粉塵、氣體、揮發物的爆炸,危險化學品液化氣體和壓縮氣體的物理爆炸,其他化學反應爆炸。

  (3)易燃、易爆或有毒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含人員中毒):指易燃、易爆或有毒危險化學品發生了一定量的泄漏,造成了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環境污染等后果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容易造成重大火災、爆炸、中毒窒息、灼傷等事故。

  (4)其他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其他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指不能歸入上述3類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主要是指危險化學品的險肇事故,即發生了人們不希望的危險化學品意外事件,如盛裝危險化學品的罐體、車輛傾倒或傾覆,可能但未發生火災、爆炸、泄漏等事故。

  1.5.2事故分級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根據危險化學品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分為四級: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

  (1)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

  (3)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

  1.6新區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風險分析

  1.6.1新區危險化學品企業基本情況

  截至2021年1月底,新區共有120家危險化學品企業,其中有15家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3家帶儲存設施(雄縣2家,容城縣1家),12家無儲存設施(新區本級3家,雄縣6家,容城3家);1家化工生產企業(雄縣金泉化工有限公司);102家加油站(新區本級監管25家,雄縣監管41家,容城縣監管16家,安新縣監管20家);石油天然氣開采企業2家(中石油華北分公司第一、第二采油廠);涉及使用危險化學品的企業主要分布在三縣的供水、食品、有色、家具、汽車出行與維修、石油與天然氣開采等行業。

  1.6.2新區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風險分析

  新區正處于大規模開工建設階段,部分危險化學品企業將進行搬遷改造、關閉退出或轉產。在此過程中,既要重點防范正常經營過程中火災、爆炸、中毒窒息和灼傷等事故風險,又要防范拆遷造成的火災、爆炸、中毒窒息、高空墜落、物體打擊等風險。同時,因為石油與天然氣開采納入危險化學品行業,原油與天然氣開采、儲存、加工、管道運輸過程中因泄漏造成火災、爆炸、中毒窒息風險也呈現出來,需要高度強化管控。另外,建設過程中因破土動工破壞輸油、輸氣管道,造成原油與天然氣泄漏引發的火災、爆炸、中毒窒息等事故,要重點防范。

  新區過境車輛主要通行道路為榮烏高速、大廣高速、京廣澳高速和112國道、S333省道、白洋淀大道、保靜線、容蠡線等。隨著新區大規模開工建設,人流、物流、車流不斷增加,交通安全風險增加。過境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需重點防范因交通事故導致的危險化學品泄漏、包裝品破損等引發的火災、爆炸、中毒等事故。

  2組織指揮體系

  2.1組織指揮機構

  2.1.1根據《河北雄安新區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為應對新區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的組織指揮機構。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新區黨工委、管委會決策部署,領導、組織、協調新區重特大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

  (2)掌握事態發展,負責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決定啟動或終止重特大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

  (3)設立現場指揮部,指定現場總指揮,必要時協調駐冀部隊、武警部隊、民兵預備役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4)向國務院報告事故和救援情況,必要時請求協調支援。

  2.1.2組織指揮機構辦公室為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新區安委辦”)。主要職責:

  (1)組織開展應急值守相關工作。

  (2)統籌危險化學品救援搶險應急物資及裝備的儲備、調用。

  (3)組織落實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決定,協調、調動成員單位開展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相關工作。

  (4)組織收集、分析有關工作信息,及時上報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重要信息。

  (5)組織發布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預警信息。

  (6)配合有關部門承擔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新聞發布工作。

  2.1.3有關成員單位在應對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時的職責為:

  (1)新區黨政辦公室:負責指導、協調做好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中涉及外籍人員相關工作事宜。

  (2)新區黨群工作部:負責指導、協調做好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中涉及港澳人員、臺灣同胞的相關工作事宜。

  (3)新區宣傳網信局:負責組織協調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新聞發布、媒體報道、網絡輿論引導等工作。

  (4)新區改革發展局:負責通訊保障應急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資金支持。

  (5)新區規劃建設局:參與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所轄水域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建立完善所需的應急專家、專業隊伍、轉輸裝備及車輛等應急資源;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的許可及運輸工具的安全管理;負責組織、協調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所需的交通運輸保障;組織指導事發周邊在建工程的搶險救援工作;根據搶險救援的需要提供事發地的區域地形圖、所管轄范圍的地上及地下基礎設施等相關資料,負責事故現場測繪工作。

  (6)新區公共服務局:負責調度新區醫療隊伍、專家等資源和力量,做好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受傷人員的救治和康復工作。設立臨時醫療點,為受災群眾、搶險救援人員、集中安置點災民提供醫療保障服務;做好現場救援區域的防疫消毒;為受傷人員和受災群眾提供心理衛生咨詢和幫助;負責協調事故現場的供水保障;負責做好事發地飲用水源保護工作和污染沿線的預警工作。

  (7)新區生態環境局: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現場的應急環境監測;負責建立完善危險化學品次生環境污染事故所需的應急專家庫。

  (8)新區綜合執法局:組織、協調事故中涉及的特種設備的搶險救援工作;依法承擔特種設備事故調查工作。

  (9)新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匯總、報送工作;依法組織指導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

  (10)新區公安局: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和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現場及周邊警戒、道路交通管制;負責涉案人員的監控工作,維護社會安全秩序,做好遇難者身份鑒定工作,協助易制毒化學品轉移工作,協助組織受災群眾安全疏散。

  (11)新區氣象局:負責提供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氣象保障,為事故現場救援、人員疏散等提供氣象數據。

  (12)新區消防救援籌備組:負責組織事故現場人員搜救、火災撲救工作。

  (13)國網雄安新區供電公司:負責指導、協調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所需的電力保障工作。

  (14)雄安鐵塔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公司:負責組織做好事故現場應急通信保障工作。

  三縣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組織、協調、實施本轄區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的先期處置和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建立本轄區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工作體制和機制,制定本轄區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做好轄區內危險化學品應急隊伍建設及應急物資、裝備儲備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救助、補償、撫慰、撫恤及災后重建等善后處理工作;負責依法指揮、組織、協調本轄區內一般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事故處置工作;參與較大以上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其他相關單位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履行相應職責。

  2.2現場指揮部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遵循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原則。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官由新區應急管理局局長擔任。現場指揮部設立相關應急工作組,常設工作組包括: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后勤保障組、醫療衛生組、善后處置組、新聞宣傳組、治安疏導組、調查評估組、涉外事務組、專家組、交通運輸組、環境保護組、氣象服務保障組等。各應急工作組參照《河北雄安新區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中規定的職責執行,可根據應急救援需要增減相關專業應急工作組。

  3響應與處置

  3.1風險防控

  (1)加強危險化學品儲存、經營、運輸、使用全過程安全管控,禁止過境危險品運輸車輛在起步區通行。統籌產業布局,科學規避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風險,努力提高城市安全水平。

  (2)重點排查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運輸、使用、廢棄等環節的風險點和危險源,建立完善危險化學品風險點和危險源數據庫,構建危險化學品危險源信息共享機制。

  (3)危險化學品儲存、經營、運輸、使用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確保企業應急預案與各級政府及主管部門相關預案銜接暢通,提高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對生產經營場所及周邊環境開展安全生產風險辨識管控和隱患排查,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開展本單位從業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和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加強應急救援力量建設,配備應急救援裝備和器材,并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4)加強危險化學品企業拆遷、改造過程中因動火切割、破土動工等危險作業的變更管理,預先辨識風險,有效進行管控,確保企業生產經營變更期間安全。

  3.2監測預警

  3.2.1監測

  (1)各部門、各單位應加強危險化學品的動態監督管理,通過專業監測、企業上報、公眾投訴等渠道收集信息,建立信息共享機制,依法依職對危險化學品動態監控工作實施聯合監督管理,根據搜集到的異常情況,組織專家預測事態發展趨勢,提前做好事故防范和應急準備工作。

  (2)危險化學品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單位及涉及使用環節重點單位應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加強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利用先進技術手段對危險化學品進行監控,及時上報、處理可能導致事故的異常情況,做到早識別、早預警、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3.2.2預警

  (1)預警信息發布。以提高預警信息發布時效性和覆蓋面為重點,進一步完善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監測預報,在接到可能導致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預警信息后,新區應急管理局、有關行業領域主管部門要立即與相關專家會商、分析事故的預警信息。根據事態嚴重情況,及時發布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預警信息。預警信息包括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的范圍、預警事項、應采取的措施、預警信息發布機關等內容。

  強化預警信息傳播,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和移動通信的作用,各級廣電、通信管理部門及有關媒體、企業要完善預警信息聯動發布機制,建立重大和突發性預警信息快速發布“綠色通道”,完善預警信息傳播手段。

  預警信息的發布按事態影響分為兩種形式:

  ①當接到可能導致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的信息后,經會商、分析,預判事故后果不會影響周邊社區民眾安全和生活時,新區應急管理局、有關行業領域主管部門要立即啟動相應應急預案,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并向有關部門、單位、應急支持保障部門、應急救援隊伍發出預警信息,通知應急救援力量采取相應預警行動。

  ②經會商、分析,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后果可能影響周邊社區民眾安全和生活時,新區應急管理局要立即報告新區黨工委、管委會。經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同意,新區應急管理局和受影響區域縣委、縣政府要及時向受影響區域民眾、企事業單位發出預警信息。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短信、微信、警報器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采取有針對性的預警方式。

  受影響區域縣委、縣政府接到預警信息后,須立即組織行政區域民眾、單位有序做好避險準備,密切注意事態發展。接到避險通知后立即展開應急避險行動。

  在向受影響區域民眾發出預警信息的同時,新區應急管理局應及時向新區有關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專家發出預警信息,通知應急救援力量采取相應預警行動。

  (2)應急值守。接到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預警信息后,新區應急管理局、有關行業領域主管部門、應急支持保障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受影響區域縣委、縣政府要加強應急值守工作,及時接受、反饋、通報各種應急相關信息。

  (3)信息跟蹤。預警信息發布后,新區應急管理局、有關行業領域主管部門要及時跟蹤可能發生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發展態勢,及時調整預警信息的發布。受影響區域各級黨委、政府要及時報送事態發展情況,為新區黨工委、管委會提供詳實、及時的決策信息。

  (4)專家會商。接到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預警信息后,新區應急管理局、有關行業領域主管部門要立即召集相關專家,通報預警信息、進行專業咨詢、組織應急措施會商并及時將分析、會商情況報送新區黨工委、管委會。

  (5)應急救援隊伍集結。啟動預警后,新區應急管理局、有關行業領域主管部門要立即通知本預案確定的應急支持保障部門進入應急狀態,通知相關應急救援隊伍集結或進入指定地點待命,隨時準備展開應急響應活動。

  (6)應急救援裝備調集。啟動預警后,新區應急管理局、有關行業領域主管部門要立即與受影響區域縣委、縣政府進行溝通,了解應急救援裝備需求情況,督促就近征集應急救援裝備。對應急所需但當地無法解決的應急救援裝備,新區應急管理局、有關行業領域主管部門要迅速在受影響區域周邊征集、組織,并協調組織調運。

  3.2.3解除預警措施

  當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風險已經解除,發布警報的有關部門和縣政府要立即宣布解除警報,終止預警期,解除已經采取的有關措施。

  3.3應急響應

  3.3.1響應分級

  新區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等級分為四級:

  (1)一級應急響應。發生特別重大、重大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啟動一級應急響應。新區黨工委、管委會按照本預案全力以赴組織事故的前期處置和救援,并及時向省委、省政府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國家、省級有關應急預案啟動后,按照屬地原則,在國務院、省政府領導下積極做好救援處置工作。

  (2)二級應急響應。發生跨縣域、跨部門,事態較為復雜、敏感,造成較大危害或威脅的較大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啟動二級應急響應。二級應急響應啟動時,新區黨工委、管委會主要領導趕赴現場進行指揮,新區有關部門和事發地縣政府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全力以赴開展事故處置和救援。

  (3)三級應急響應。發生其他較大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啟動三級應急響應。三級應急響應啟動時,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分管領導趕赴現場進行指揮,新區有關部門和事發地縣政府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全力以赴開展事故處置和救援。

  (4)四級應急響應。發生超出事發地縣委、縣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或跨縣、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一般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啟動四級應急響應。新區應急管理局組織有關部門和事發地縣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進行指揮,由新區有關部門和事發地縣政府組織相關應急力量和資源實施應急處置,超出其應急處置能力時,及時上報請求救援。新區安委辦開展信息收集、報告、通報工作,密切關注事態發展,隨時做好應急響應升級準備。

  3.3.2響應程序

  進入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響應狀態后,新區有關部門、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以及事故發展態勢和現場救援工作進展情況,采取以下措施:

  (1)新區安委辦迅速報告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并通知新區有關部門、單位進入應急狀態,通知有關專家、應急救援隊伍做好應急準備。

  (2)迅速啟動本部門、本單位應急預案。

  (3)立即啟動本部門、本單位應急值守機制,密切關注、追蹤事態發展和現場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4)加強部門間信息通報,及時向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及其他成員單位通報相關信息。

  (5)根據獲知的事故現場態勢、本部門應急預案及應急救援隊伍、裝備、物資等信息,組織本系統專家進行分析、會商,擬定應急措施;提出事故救援協調指揮方案,向新區安委辦提供本部門相關的應急方案、專家、隊伍、物資等信息。

  (6)向事發地縣委、縣政府提出事故救援的意見和建議。

  (7)在新區安委辦組織協調下,派出有關人員和專家趕赴事故現場指導救援。

  (8)新區安委辦通知有關部門按照本預案規定的職責,做好交通運輸、通信、氣象、物資、財政、環保、治安、人員疏散安置、應急裝備、應急力量等方面的協調、支持工作。

  (9)在新區安委辦的指導下,調動有關應急救援隊伍、專家組及裝備物資支援現場搶救。

  (10)在新區黨工委、管委會統一領導下,及時向公眾和媒體發布事故預警,組織公眾疏散撤離、安置;向公眾和媒體通報事故應急救援情況,掌握公眾反映及輿論動向。

  (11)及時向上級應急管理部門報送事故信息。

  3.4應急處置與救援

  3.4.1信息報告

  (1)報告程序和時限

  各相關部門和單位接到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或險情報告后,立即報告新區安委辦(新區應急管理局:0312-5620690)和新區黨工委、管委會總值班室(0312-5621000),并逐級上報至新區黨工委、管委會相關領導,同時按相關規定及時報告省委值班室(0311-87908800)、省政府值班室(0311-87902680)和省應急管理廳值班室(0311-87908255)。

  發生重大及以上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事發地縣應急管理局和行業主管部門,必須在20分鐘內向新區安委辦(新區應急管理局)和新區黨工委、管委會總值班室電話報告,30分鐘內書面報告。新區應急管理局和新區黨工委、管委會總值班室在30分鐘內向省應急管理廳值班室、省委值班室、省政府值班室電話報告,40分鐘內書面報告。

  發生較大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事發地縣應急管理局和行業主管部門,必須在1小時內向新區安委辦(新區應急管理局)和新區黨工委、管委會總值班室報告。新區應急管理局和新區黨工委、管委會總值班室在2小時內分別向省應急管理廳值班室、省委值班室、省政府值班室報告。

  發生一般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事發地縣應急管理局和行業主管部門報告最遲不得超過2小時。

  發生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單位和有關管理部門要主動向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提供與事故應急救援有關的資料。事發地縣政府提供事故前監督檢查的有關資料,為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研究制定救援方案提供參考。

  涉及港澳臺僑、外籍人員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需要向有關國家、地區、國際機構通報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

  (2)報告內容

  報告事發地的概況,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簡要經過,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已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事故處置進展情況,下一步擬采取的措施等。

  3.4.2先期處置

  (1)事發單位要立即啟動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在確保應急救援人員人身安全和避免發生次生事故的前提下,立即組織開展關閥泄壓斷料、滅火控火防爆,立即組織本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和工作人員營救受害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威脅人員;控制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擴大的必要措施;向事發地縣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單位報告。

  (2)事發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要立即進行宣傳動員,組織職工群眾開展自救和互救,協助維護社會秩序;組織事發單位控制危險源,采取防止危害擴大的必要措施;及時向事發地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信息。

  (3)事發地縣政府應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立即開展先期處置工作,以營救遇險人員為重點;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

  3.4.3指揮協調

  (1)根據現場救援工作需要,成立應急工作組,指揮各部門參與事故救援。

  (2)組織制定應急救援和防止事故引發次生災害的方案,向各應急工作組下達工作任務。

  (3)各應急工作組按照工作任務制定工作方案,各部門(單位)應服從工作組牽頭單位指揮,工作組及時向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匯報救援工作情況。

  (4)針對事故引發或可能引發的次生災害(如環境污染),適時通知相鄰的周邊城市或地區。

  (5)根據處置需要,依法征用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設備、設施、場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資。

  (6)及時向總指揮報告救援處置、事態評估情況和工作建議,落實新區黨工委、管委會有關決定事項。

  3.4.4處置措施

  根據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類別不同,確定不同應急處置措施。

  (1)事故單位先期處置。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發單位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在確保應急救援人員人身安全和避免次生事故的前提下,立即開展關閥泄壓斷料、滅火控火防爆、緊急疏散人員、集結專業救援力量等初期應急處置。

  (2)事發地縣委、縣政府先期處置。事發地縣委、縣政府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啟動應急響應,開展應急處置:

  ①核心區控制。對事故核心區和相關責任人實施現場控制。

  ②核心區警戒隔離。根據化學品特性和泄漏、擴散的情況及火災、爆炸所涉及的范圍設立警戒區,并對通往事故核心區的道路實行交通管制。

  ③現場處置。迅速了解生產安全事故現場情況,掌握所涉及危險化學品種類、數量、特性、狀態等信息,調集消防、衛生健康、交通運輸、生態環境、氣象、危險化學品等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專家,開展現場應急救援、醫療救治、環境監測等工作。現場救援人員應根據事故危險特性和危險化學品處置方式,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

  ④人員撤離與安置。根據事故可能波及范圍,立即組織可能受到威脅的人員有序撤離。

  ⑤周邊損失摸排。根據事故可能波及范圍,立即組織當地干部對周邊可能受損的區域進行損失摸排。

  ⑥信息搜集與報送。做好事故信息搜集、分析和報送工作,及時發布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信息,積極引導各類新聞媒體客觀、公正、及時報道事故信息。

  (3)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處置。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接到事故報告后,根據事故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范圍和可控情況,作出如下處置,其中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還應根據國家、省應急指揮機構的指令進行處置:

  ①發布啟動應急響應的指令。

  ②對事發地縣委、縣政府提出事故應急處置要求,指令新區有關部門立即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③向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和省應急管理廳報告,必要時請求省應急管理廳給予支持,及時通報波及或可能波及的其他地市。

  ④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同志率有關工作組、專家組趕赴事發地進行組織指導協調。

  ⑤調集專業處置力量和搶險救援物資救援,必要時請求周邊駐軍和武警部隊給予支援。

  ⑥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有關指示,進一步采取相關處置措施。

  (4)現場指揮部處置。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成立現場指揮部,立即開展以下工作:

  ①深入現場實地察看情況。

  ②聽取各有關單位情況匯報。

  ③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進行會商。

  ④傳達上級領導指示批示精神,落實相關事宜。

  ⑤完善初步處置方案(意見),形成現場應急處置方案。主要包括:交通管制、現場管控、組織營救、醫療救治、監測預警、疏散撤離、避護安置、治安維持、衛生防疫、信息發布,以及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等公共設施搶修等。

  ⑥根據現場應急處置方案部署應急處置任務。

  ⑦根據處置需要,決定依法征用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設備、設施、場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資。

  ⑧實地督查應急處置方案落實情況。

  ⑨根據現場處置情況、領導指示批示精神及專家意見,進一步完善現場應急處置方案。

  ⑩定時總結調度,書面匯總上報現場處置情況。

  (5)處置原則。

  ①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一般處置原則。

  接警。接(報)警要明確發生事故的單位名稱、地址、危險化學品種類、事故簡要情況、人員傷亡情況等。

  事故現場隔離。事故發生后,啟動應急預案,根據危險化學品泄漏的擴散、火勢、爆炸所涉及的范圍等情況建立警戒區,并對事故現場周邊道路實行交通管制。

  人員疏散。一般采取撤離和就地保護兩種方式。撤離是在有一定的時間與準備的情況下,把所有可能受災或有危險的人員從危險區域轉移到安全區域;就地保護是當撤離比就地保護更危險或撤離行動無法進行時,組織人員就近進入相對安全的掩蔽體或區域內,就地取材進行人體保護,躲避危險。

  事故危險區、核心區應急搶險人員的調配應適度、合理,防止意外事件造成不必要的一線人員傷亡。

  保障支持力量要充足有力,保證應急活動需求。

  ②火災事故處置原則。

  確定火災發生位置,在保證應急人員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解救被困人員。

  確定火災的物質類別,根據火災的物質類別特性選取適用的滅火器材和滅火方案。

  確定火災應急救援所需的處置技術和專家。

  根據火災發生區域的周圍環境確定相應的人員搜救、滅火主攻方向、隔離保護范圍、危險物品轉移等應急方案。

  明確周圍區域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分布情況,對重大危險源實施重點監控、隔離保護。

  評估火災可能導致的后果(含火災與爆炸伴隨發生的可能性、對周圍區域可能影響的規模和程度),根據評估,明確火災可能導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控制火災蔓延、人員疏散、醫療救護等),及時采取相應預防措施,預防事故蔓延、擴大。

  明確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搶險救援時,應及時調集相關應急隊伍和裝備,做好后備隊伍和資源的預先安排。

  ③爆炸事故處置原則。

  確定爆炸地點、爆炸的物質類別、爆炸類型、爆炸場所。根據爆炸事故的地點、物質類別、爆炸類型、周圍環境,明確事故處置的技術方案、應急人員的個體防護措施、受傷害人員可能所處的位置和搜救方案、事故現場及周邊人員的轉移疏散路徑。

  明確周圍區域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分布情況。根據重大危險源分布情況確定監控措施、隔離保護方案和預防重大危險源發生次生災害的防控措施。

  明確爆炸事故應急救援處置所需的技術和專家。

  確定爆炸可能導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再次爆炸控制手段、工程搶險、人員疏散、醫療救護等)。

  明確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根據事故現場危險物質存量、爆炸事故嚴重程度、爆炸事故現場周邊環境、爆炸事故現場周邊的重大危險源分布情況、爆炸事故造成的設施和人員受害情況、發生次生事故災害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等,調集相應應急隊伍和應急資源,做好后備隊伍、資源的預先安排。

  ④易燃、易爆或有毒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處置原則。

  確定泄漏源的位置、泄漏的危險化學品種類、泄漏范圍和可能導致的后果(泄漏是否可能引起火災、爆炸、中毒等后果),根據泄漏源的位置、危險化學品種類、泄漏范圍和可能導致的后果制定應急技術方案和搶險安全措施。

  當泄漏物為易燃、易爆介質時,首先要控制現場及擴散區的一切明火源、施行交通管制、對應急器材的防爆特性進行檢查,防止引發火災、爆炸次生事故。

  當泄漏物為有毒有害介質時,根據泄漏擴散范圍、現場風向等施行現場隔離、警戒、交通管制和區域內人員疏散措施,落實應急人員的個體防護措施,迅速組織搜救受害人員。

  明確周圍區域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分布情況,根據重大危險源分布情況確定監控措施、隔離保護方案和預防重大危險源發生次生災害的防控措施。

  確定泄漏時間或預計持續時間、實際或估算的泄漏量、泄漏源的周圍環境(環境功能區、人口密度等)、現場風向、風速等信息及泄漏擴散趨勢預測,根據預計泄漏的持續時間和可能的泄漏量、風向和周圍環境確定周邊人員疏散的范圍和安置措施。

  確定是否已有泄漏物質進入附近水源、溝渠、涵洞、下水道等場所,根據泄漏物的去向制定堵截措施、防爆措施和環保應急方案,對泄漏物流經區域發出預警通告,防止發生重大環保和人畜中毒事故。對泄漏物為易燃易爆介質的,對泄漏物流經區域要進行明火和交通管制,防止發生重大爆炸事故。

  確定泄漏應急救援所需的處置技術和專家。

  確定泄漏可能導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堵漏、工程搶險、人員疏散、醫療救護等)。

  明確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消防救援隊伍、企業救援隊伍、防化部隊等),搶險救援時,應及時調集相應的應急隊伍和裝備,做好后備隊伍、資源的預先安排。

  ⑤現場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根據危險化學品危險特性、發生事故類別以及應急人員職責的不同,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應急救援指揮人員、醫務人員和其他不進入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一般應配備過濾式防毒面具、防護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裝備;工程搶險、消防和偵檢等進入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應配備隔離型密閉防毒面罩、適用的化學防護服和空氣呼吸器等防止人體接觸、沾染有毒有害介質的防護裝備。

  ⑥群眾的安全防護。

  現場指揮部要組織做好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新區安委辦給予協調和指導。

  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包括:根據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的特點,評估事故影響范圍和事故后果的嚴重程度,確定群眾的安全防護范圍,明確保護群眾安全的必要防護措施和基本生活保障措施;確定群眾的疏散撤離方式、程序,疏散撤離的范圍、路線,并指定相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確定應急情況下對群眾進行醫療救助、疾病控制、生活救助的方式和程序;由當地政府組織有關部門控制污染,減少事故的影響范圍和程度;確定緊急避難場所,并作出相應安排,便于被疏散群眾的安置;做好群眾疏散、避難過程中的治安管理工作。

  3.4.5信息發布

  各類信息要按規定經相應級別的部門核實、審批后,按批準的范圍進行發布。信息的發布要遵循公開、透明、及時的原則。

  新區安委辦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較大以上級別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信息的發布工作,及時為新聞發布和報道提供準確、詳實的事故和應急救援信息。新區宣傳網信局負責組織協調有關單位依據權威部門發布的信息回應社會關切,有序引導輿論。必要時,指導有關部門組織召開新聞發布會。一般情況下,較大以下級別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的新聞發布和報道由事發地涉事部門會同縣委宣傳部組織實施。縣委、縣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新聞輿論工作,迅速擬定信息發布方案、確定發布內容,及時采用適當方式發布信息、組織報道。

  3.4.6應急結束

  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結束或相關危險因素得到控制、消除后,由現場指揮部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分析論證,經現場檢測評估確無危害和風險后,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報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批準后宣布應急結束,或逐步停止有關應急處置措施,應急救援隊伍和工作人員有序撤離。

  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現場指揮部起草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并報送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和新區安委會辦公室。

  3.5恢復與重建

  3.5.1善后處置

  由事發地縣政府以及有關單位,負責組織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妥善解決因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引發的矛盾和糾紛,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秩序。

  3.5.2應急期生活救助

  新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統籌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期生活救助工作,按照政府救濟和社會救助相結合的原則,做好受災群眾的安置工作,會同新區有關部門組織救災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的調撥和發放,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因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導致生活困難、符合社會救助條件的群眾,由新區公共服務局按照有關政策納入低保范圍。

  3.5.3調查與評估

  (1)發生重大、特別重大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的,分別由省政府、國務院組織事故調查,新區各有關部門密切配合,積極落實上級調查組提出的改進建議,認真汲取事故教訓。

  (2)發生較大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的,由新區管委會委托新區應急管理局組織調查組進行調查;必要時,由新區管委會直接組成調查組或者授權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

  (3)發生一般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事發地縣政府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

  事故調查組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形成應急處置評估報告,并納入事故調查報告。

  3.5.4恢復重建

  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處置工作結束后,受到影響的縣政府應結合調查評估情況,立即組織制訂恢復與重建計劃,及時恢復社會秩序,修復被破壞的城市運行、生產經營等基礎設施。重大以上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恢復重建工作,由新區管委會統一領導組織實施。

  4準備與支持

  4.1人力資源保障

  4.1.1綜合應急救援隊伍。依托新區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建立完善新區、縣、鄉鎮三級綜合應急救援隊伍體系,承擔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救援任務。

  4.1.2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新區應急管理局督促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企業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新區規劃建設局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和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交通運輸保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新區生態環境局負責廢棄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處置和危險化學品環境污染事故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其他成員單位負責組建本領域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會同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承擔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任務。

  4.1.3基層應急救援力量。各鄉鎮和社區、村要充分發揮民兵、預備役人員、保安員、基層警務人員、醫務人員等有相關救援專業知識和經驗人員的作用,在防范和應對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方面發揮就近優勢,在縣應急指揮部組織下開展先期處置。

  4.1.4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加強引導、強化服務,積極支持和規范社會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發展。組織有相關知識、經驗和資質的志愿者成立應急志愿者隊伍,參與防災避險、疏散安置、急救技能等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和普及工作,參與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的信息報告、衛生防疫、群眾安置、設施搶修和心理疏導等工作。

  4.2經費保障

  4.2.1新區管委會、三縣政府所需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準備、應急演練等日常工作經費,按規定程序列入本級部門年度財政預算。用于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支出,由新區改革發展局依法設置。 4.2.2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援所產生的費用,由事故單位(含事故單位投保的保險公司)支付,事故單位(含事故單位投保的保險公司)無力支付的費用,由事發地縣政府負責協調解決。 4.2.3各有關部門應當為專業應急救援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政府有關規定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鼓勵企業通過購買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轉移風險,并為其員工購買人身意外保險;鼓勵保險行業開展事故風險管理研究,建立事故信息數據庫,形成有效的信息共享機制。 4.3物資裝備保障

  4.3.1根據新區產業布局、規劃建設和三縣當前實際情況,采取實物儲備與商業儲備相結合、生產能力與技術儲備相結合、政府采購與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方式,由新區有關部門、三縣政府分區域、分部門合理儲備應急物資。 4.3.2逐步建立完善應急物資政府采購、收儲輪換、調劑調用機制,提高應急物資綜合協調、分類分級保障能力。新區有關部門、三縣政府要探索利用預簽合同、災害保險、落實稅收政策、設立基金等多種經濟手段,建設社會化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實現社會資源的綜合利用。鼓勵企業、社會組織和家庭儲備應急物資。 4.4通信與信息保障

  新區改革發展局組織雄安鐵塔公司、雄安移動公司、雄安聯通公司、雄安電信公司等有關企業配合,整合各部門(單位)的業務資源和專用通信網絡,建立健全應急信息系統保障工作體系,不斷完善整個系統的功能和信息數據,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和機動通信網絡相配套、多種路由共存的應急通信網絡,確保通信暢通。新區各部門、三縣要掌握本系統、本轄區所有應急機構、相關部門和單位的通信聯系方式。 4.5醫療衛生保障

  新區公共服務局負責建立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醫療專家隊伍和醫療救援隊伍,組織儲備醫療救治應急物資。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針對本企業可能發生事故的類別,加強員工自救、互救技能培訓,最大限度降低突發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4.6交通運輸保障

  新區規劃建設局牽頭負責建立健全交通運輸應急聯動機制,保障緊急情況下的綜合運輸能力。必要時,可緊急動員和征用社會交通運輸工具。新區公安局負責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對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現場及有關道路實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確保運輸安全暢通。 4.7人員防護保障

  4.7.1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要加強作業現場安全防護和員工勞動保護,不斷改善生產作業環境,提高本質安全水平,強化安全教育培訓,開展經常性的應急救援演練,提升員工自救互救能力。 4.7.2新區規劃建設局負責應急避難場所規劃、建設工作,按照《河北雄安新區起步區綜合防災減災專項規劃》要求,推進起步區中心避難場所、固定避難場所、緊急避難場所建設,形成多等級、多類型的應急避難場所體系。 4.7.3三縣政府應完善緊急疏散管理辦法和程序,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公眾安全、有序地轉移或疏散到應急避難場所或其他安全地帶。 4.7.4在處置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過程中,相關單位應充分考慮對人員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和所有危害種類,制定科學合理、切實可行的應急救援方案,配備先進適用、安全可靠的安全防護設備,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確保救援人員安全。 4.8氣象服務保障

  新區氣象局負責氣象服務保障工作,根據預防和應對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的需要,提供局部地區氣象監測預警服務。 4.9治安保障

  發生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時,新區公安局迅速組織警力,對事故災難現場進行治安警戒和管理,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要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維持現場秩序,為救援隊伍順暢開展救援工作創造良好環境。并采取相應措施保障社會治安穩定有序,阻止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

  5預案管理

  5.1預案編制

  新區應急管理局負責新區本級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編制工作。三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縣級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編制工作。

5.2預案演練

  5.2.1新區安委辦統籌協調和檢查指導新區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工作,至少每2年開展1次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演練。

  5.2.2危險化學品經營、儲存、運輸單位,應當至少每半年組織1次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并將演練情況報送所在地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局。其他群眾和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社區工作站和居民委員會也應結合實際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5.3預案修訂

  新區安委辦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上報新區管委會審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5.3.1制定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發生重大變化。 5.3.2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

  5.3.3安全生產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

  5.3.4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

  5.3.5在預案演練或者應急救援中發現需要修訂預案的重大問題。

  5.3.6其他應當修訂的情形。

  5.4宣傳和培訓

  5.4.1新區有關部門、三縣政府要通過圖書、報刊、音像制品和電子出版物、廣播、電視、網絡、手機等,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公眾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公共安全和風范防范意識,提高全社會的避險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5.4.2新區各級各類學校應當把應急知識教育納入教學內容,對學生進行應急知識教育,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與互救能力。新區公共服務局應當對學校開展應急知識教育進行指導和監督。

  5.4.3新區各有關部門和三縣縣委、縣政府要建立健全應急管理培訓制度,針對本轄區特點定期開展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的宣傳和教育培訓工作。新聞媒體應當無償開展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預防與應急、自救與互救知識的公益宣傳。

  5.4.4企事業單位應組織開展應急預案和應急知識宣傳培訓,普及廣大從業人員避險逃生、自救互救知識和技能,提高從業人員應急救援素質和能力,有效防范因施救不當導致傷亡擴大或發生次生事故。

  5.5預案備案

  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雄安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審備案實施辦法》有關要求進行備案。

  5.6獎勵懲罰

  5.6.1公民按照各級黨委、政府要求,參加應急救援工作或者協助維護社會秩序期間,其在本單位的工資待遇和福利不變;對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表彰或獎勵。

  5.6.2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重要情況,應急處置不力,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和黨內法規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7預案實施

  5.7.1本預案所稱“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5.7.2本預案具體解釋工作由新區應急管理局承擔,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河北雄安新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雄安新區應對突發自然災害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應急救助行為,提高應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減少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損失,確保受災人員基本生活,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1.2.1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1.2.2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

  1.2.3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

  1.2.4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

  1.2.5自然災害救助條例

  1.2.6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2.7河北省自然災害救助條例

  1.2.8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

  1.2.9河北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

  1.2.10河北雄安新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雄安新區范圍內發生自然災害的應急救助工作。

  當毗鄰地區發生自然災害并對雄安新區范圍內造成影響時,按照本預案開展應急救助工作。

  發生其他類型突發事件,根據需要可參照本預案開展應急救助工作。

  1.4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確保受災人員基本生活;堅持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堅持黨的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群眾自救,充分發揮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公益性社會組織的作用;堅持災害防范、救援、救災一體化,實現災害全過程管理。

  2組織指揮體系

  2.1組織指揮機構

  根據《自然災害救助條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成立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綜合協調機構,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的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承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綜合協調機構職責,負責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關于自然災害救助的決策部署;在新區黨工委、管委會的領導下,組織、指揮新區范圍內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協助做好黨中央、國務院或省委、省政府統一領導的自然災害救助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跨區域救助工作。

  2.2成員單位及其職責

  新區各部門、各單位根據應急響應級別,按照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的統一部署和各自職責,共同做好自然災害應急救助工作。主要工作職責分工如下:

  (1)新區宣傳網信局:負責組織協調對自然災害救助相關工作的信息發布及新聞宣傳工作;負責監控網絡虛假言論及負面輿情,加強輿情引導處置。

  (2)新區改革發展局:建立與自然災害救助需求相適應的資金保障機制,將救助資金和工作經費納入預算管理;制定應由政府補償的被征用物資、勞務等的補償標準和辦法;會同新區應急管理局做好中央、省和新區三級救助資金及應急救助資金撥付工作;及時對救災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檢查,保證救災資金迅速到位。

  (3)新區規劃建設局:負責防災應急避難場所、應急物資儲備庫等防災設施規劃、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災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安全應急評估等工作;準備災區地理信息數據,組織開展災區現場影像獲取等應急測繪工作,提供應急測繪保障服務。

  (4)新區公共服務局:指導災區水利工程修復、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應急供水工作;統籌社會救助和慈善捐贈工作,負責將符合條件的受災人員納入臨時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范圍;負責醫療衛生救援和災后疫情防治工作。

  (5)新區生態環境局:負責及時監測因災害導致的生態環境破壞、污染、變化等情況,開展災區生態環境狀況調查評估。

  (6)新區綜合執法局:負責做好受災群眾生活居住區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7)新區應急管理局:承擔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指導各級各部門開展自然災害救助,督促各有關單位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及新區黨工委、管委會關于自然災害救助的決策部署;負責自然災害的統計、核查,分析評估災情趨勢;負責及時掌握突發事件受災群眾生活需求,開展對受災群眾的應急救助工作;負責受災群眾過渡期安置、冬春期間生活救助等災后救助工作;指導做好倒損農房恢復重建;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并牽頭實施;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臺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8)新區公安局:負責維護受災群眾集中安置區的社會治安和公共秩序,防范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保證社會穩定;協助做好受災群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網絡輿情管控工作;負責道路交通秩序維護,確保救災物資車輛、救災人員通行。

  (9)新區氣象局:負責發布災害性天氣預報、預警,為防災抗災救災提供服務;組織對重大氣象災害的調查、評估、鑒定、發布及宣傳工作。

  (10)新區消防救援籌備組:負責組織實施綜合應急救援和消防應急搶險救災工作。

  (11)新區震災預防中心:負責地震災情速報、開展地震監測及趨勢分析,提出應急響應級別建議;指導地震應急救援工作;參與地震災害調查及損失評估并提出救災意見;參與地震災區恢復重建工作。

  (12)其他部門、單位在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領導下,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做好自然災害救助工作。

  2.3專家組

  新區成立專家組,對新區減災救災工作決策和規劃提供政策咨詢和建議,為新區自然災害的災情評估、應急救助和災后救助提出咨詢意見,提出全局性、前瞻性政策措施建議。

  2.4三縣協調機構

  三縣建立健全縣級自然災害救助機制,按照國家要求成立減災委員會,發生自然災害時及時啟動應急響應,組織做好救助工作。

  3災害救助準備

  新區公共服務局、規劃建設局、氣象局等部門及時向新區安委辦和履行救災職責的部門和單位通報自然災害預警預報信息,新區規劃建設局根據需要及時提供地理信息數據。新區安委辦根據自然災害預警預報信息,結合可能受到影響地區的自然條件、人口和社會經濟狀況,對可能出現的災情進行預判分析。當可能威脅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影響基本生活、需要提前采取應對措施時,視情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救助準備措施:

  (1)向可能受影響的縣減災委員會或應急管理部門通報預警信息,提出災害救助準備工作要求。

  (2)加強應急值守,密切跟蹤災害風險變化和發展趨勢,對災害可能造成的損失進行動態評估,及時調整相關措施。

  (3)通知縣級有關部門做好救災物資準備,緊急情況下提前調撥;啟動與交通運輸部門的應急聯動機制,做好救災物資調運準備。

  (4)派出工作組,實地了解災害風險,檢查指導各項救災準備工作。

  (5)向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報告救災準備工作情況,并向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成員單位通報。

  4信息報告和發布

  新區及三縣應急管理部門要按照應急管理部《自然災害情況統計調查制度》和《特別重大自然災害損失統計調查制度》,做好災情信息收集、匯總、分析、上報和部門間信息共享工作。

  4.1信息報告

  4.1.1各相關部門和單位接到突發自然災害報告后,立即報告新區應急管理局(0312-5620690)和新區黨工委、管委會總值班室(0312-5621000),并逐級上報至新區黨工委、管委會相關領導,同時按相關規定及時報告省委值班室(0311-87908800)、省政府值班室(0311-87902680)和省應急管理廳值班室(0311-87908255)。

  發生重大及以上自然災害,事發地縣應急管理局和行業主管部門,必須在20分鐘內向新區應急管理局、新區行業主管部門和新區黨工委、管委會總值班室電話報告,30分鐘內書面報告。新區應急管理局、新區黨工委、管委會總值班室在30分鐘內向省應急管理廳值班室、省委值班室、省政府值班室電話報告,40分鐘內書面報告。

  發生較大自然災害,事發地縣應急管理局和行業主管部門,必須在1小時內向新區應急管理局、新區行業主管部門和新區黨工委、管委會總值班室報告。新區應急管理局、新區黨工委、管委會總值班室在2小時內向省應急管理廳值班室、省委值班室、省政府值班室報告。

  發生一般自然災害,事發地縣應急管理局和行業主管部門報告最遲不得超過2小時。

  4.1.2特別重大、重大自然災害災情穩定前,新區應急管理局和受災縣減災委員會辦公室執行災情24小時零報告制度,逐級上報至省應急管理廳;災情發生重大變化時,新區應急管理局立即向省應急管理廳報告;災情穩定后,新區應急管理局應在10日內審核、匯總災情數據并向省應急管理廳報告。

  4.1.3對干旱災害,三縣應急管理局應在旱情初顯、群眾生產和生活受到一定影響時,初報災情;在旱情發展過程中,每10日續報一次災情,直至災情解除;災情解除后及時核報。

  4.1.4新區管委會、三縣政府要建立健全災情會商制度,新區應急管理局要定期或不定期組織相關部門召開災情會商會,全面客觀評估、核定災情數據。

  4.2信息發布

  信息發布堅持實事求是、及時準確、公開透明的原則。信息發布形式包括授權發布、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要主動通過應急廣播、重點新聞網站或政府網站、政務微博、政務微信、政務客戶端等發布信息。各級廣播電視行政管理部門等相關單位應配合做好預警、災情等應急信息發布工作。

  災情穩定前,受災地區縣級以上減災委員會或應急管理部門應及時向社會滾動發布自然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以及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動態、成效、下一步安排等情況;災情穩定后,應當及時評估、核定并按有關規定發布自然災害損失情況。

  關于災情核定和發布工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5應急處置

  針對雄安新區發生的自然災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圍、影響力大小、需救助人數等情況,應急響應由高到低設定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四個等級。

  5.1先期處置

  自然災害發生后,事發地縣政府立即組織力量開展先期救助工作:控制并監測災害現場,防止災害繼續擴大;發動基層干部群眾開展自救互救;組織應急救援力量和工作人員,營救并轉移安置受災人員;開放災區附近的安全應急避難場所,集中安置受災群眾,提供衣、食、住、醫等基本生活救助服務;維護好災害現場和救助場所內秩序;按要求收集并報告災情信息。

  5.2響應分級

  5.2.1 Ⅰ級響應

  (1)啟動條件

  發生特別重大自然災害,一次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啟動Ⅰ級響應:

  ①死亡(含失蹤)30人以上;

  ②緊急轉移安置或需緊急生活救助10萬人以上;

  ③倒塌或嚴重損壞房屋1萬間以上;

  ④災害造成缺糧或缺水等生活困難,需政府救助人數占農業人口30%以上,或20萬人以上;

  ⑤新區范圍內,發生自然災害中涉及社會群眾的傷亡、緊急轉移安置和需開展緊急生活救助等情況,其他新區專項應急指揮部啟動專項應急預案Ⅰ級響應,需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組織開展救助工作的;

  ⑥災害造成群眾生產生活資料遭受特別巨大損失、短期內失去收入來源,社會關注度特別高;

  ⑦新區黨工委、管委會或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他情況。

  (2)啟動程序

  災害發生后,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經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向新區黨工委、管委會提出啟動Ⅰ級響應的建議,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報請省委、省政府同意,由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啟動Ⅰ級響應,并向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報告。

  (3)響應措施

  新區黨工委、管委會統一領導、組織開展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指導支持受災縣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及其成員單位視情采取以下措施:

  ①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主任主持會商,相關成員單位、專家組成員及有關受災縣相關人員參加,分析災區形勢,研究救災支持措施。

  ②協調新區黨工委、管委會領導與國家、省派出的工作組負責同志前往災區了解災情、慰問受災群眾,指導災區開展救災工作;必要時,設立現場指揮部,指揮和協調受災地區應急救助工作。

  ③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及時掌握災情和救災工作動態信息;適時組織災情會商,并按照有關規定統一發布災情信息;及時發布災區需求。

  ④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有關成員單位做好災情、災區需求及救災工作動態等信息共享,并于每日12時前向新區應急管理局通報有關情況。

  ⑤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組織專家對實時災情、災情發展趨勢及災區需求進行評估。

  ⑥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5.2.2 Ⅱ級響應

  (1)啟動條件

  發生重大自然災害,一次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啟動Ⅱ級響應:

  ①死亡(含失蹤)10人以上,30人以下(不含本數,下同);

  ②緊急轉移安置或需緊急生活救助1萬人以上,10萬人以下;

  ③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3000間以上,1萬間以下;

  ④災害造成缺糧或缺水等生活困難,需政府救助人數占農業人口20%以上、30%以下,或10萬人以上、20萬人以下;

  ⑤新區范圍內,發生事故自然災害事件中涉及社會群眾的傷亡、緊急轉移安置和需開展緊急生活救助等情況,其他新區專項應急指揮部啟動專項應急預案Ⅱ級響應,需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組織開展應急救助工作的;

  ⑥災害造成群眾生產生活資料遭受巨大損失、短期內失去收入來源,社會關注度高。

  (2)啟動程序

  災害發生后,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經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向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提出啟動Ⅱ級響應的建議,由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決定啟動Ⅱ級響應,并向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報告。

  (3)響應措施

  由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主任組織協調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指導支持受災縣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成員單位視情采取以下措施:

  ①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主任主持會商,相關成員單位、專家組成員及有關受災縣相關人員參加,分析災區形勢,研究制定對災區的應急救助各項措施。

  ②由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帶隊,有關成員單位參加的救災工作組赴災區慰問受災群眾,核查災情,指導災區開展應急救助工作。必要時,設立現場指揮部或現場工作組,指揮和協調受災地區應急救助工作。

  ③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及時掌握災情和救災工作動態信息;組織災情會商,按照有關規定發布災情,及時發布災區需求。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切實做好災害監測、預警、預報工作和新聞宣傳工作。

  ④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5.2.3 Ⅲ級響應

  (1)啟動條件

  發生較大自然災害,一次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啟動Ⅲ級響應:

  ①死亡(含失蹤)3人以上,10人以下;

  ②緊急轉移安置或需緊急生活救助5000人以上,1萬人以下;

  ③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1000間以上,3000間以下;

  ④災害造成缺糧或缺水等生活困難,需政府救助人數占農業人口15%以上、20%以下,或3萬人以上、10萬人以下;

  ⑤新區范圍內,發生自然災害事件中涉及社會群眾的傷亡、緊急轉移安置和需開展緊急生活救助等情況,其他新區專項應急指揮部啟動專項應急預案Ⅲ級響應,需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組織開展應急救助工作的;

  ⑥災害造成群眾生產生活資料遭受重大損失、短期內失去收入來源,社會關注度較高。

  (2)啟動程序

  災害發生后,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經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向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提出啟動Ⅲ級響應的建議,由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決定啟動Ⅲ級響應,并向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報告。

  (3)響應措施

  由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主要負責同志組織協調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指導支持受災縣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成員單位視情采取以下措施:

  ①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主要負責同志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和受災縣相關人員召開會商會,分析災區形勢,研究落實對災區的救災支持措施。

  ②派出由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領導帶隊、有關部門參加的聯合工作組赴災區慰問受災群眾,核查災情,協助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

  ③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與災區保持密切聯系,及時掌握并按照有關規定發布災情和救災工作動態信息。有關部門組織領導新聞宣傳工作。

  ④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5.2.4 Ⅳ級響應

  (1)啟動條件

  發生一般自然災害,一次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啟動Ⅳ級響應:

  ①死亡(含失蹤)1人以上,3人以下;

  ②緊急轉移安置或需緊急生活救助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③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500間以上,1000間以下;

  ④災害造成缺糧或缺水等生活困難,需政府救助人數占農業人口10%以上、15%以下,或1萬人以上、3萬人以下;

  ⑤災害造成群眾生產生活資料遭受較大損失、短期內失去收入來源,或社會高度關注、群眾反映強烈。

  (2)啟動程序

  災害發生后,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經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決定啟動Ⅳ級響應。

  (3)響應措施

  由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協調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指導支持受災縣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及其成員單位視情采取以下措施:

  ①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視情組織有關部門召開會商會,分析災區形勢,研究落實對災區的救災支持措施。

  ②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派出工作組趕赴災區慰問受災群眾,核查災情,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

  ③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與災區保持密切聯系,及時掌握并按照有關規定統一發布災情和救災工作動態信息。

  ④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5.3啟動條件調整

  對災害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和救助能力特別薄弱的地區等特殊情況,或災害對新區經濟社會造成重大影響時,啟動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響應的標準可酌情調整。

  5.4響應終止

  救災應急工作結束后,由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提出建議,啟動響應的單位決定終止響應。

  6災后救助與恢復重建

  根據《自然災害救助條例》,新區管委會、三縣政府應當建立健全與自然災害救助需求相適應的資金、物資保障機制,將自然災害救助資金和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共同承擔自然災害救助資金和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經費。

  6.1過渡期生活救助

  6.1.1特別重大、重大災害發生后,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組織新區有關部門、專家及縣減災委員會辦公室評估災區過渡期生活救助需求情況。

  6.1.2新區應急管理局及時申請過渡期生活救助資金,新區改革發展局及時撥付過渡期生活救助資金。新區應急管理局指導災區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過渡期生活救助的人員核定、資金發放等工作。

  6.1.3新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監督檢查災區過渡期生活救助政策和措施的落實,定期通報災區救助工作情況,在過渡期生活救助工作結束后組織績效評估。

  6.2冬春救助

  自然災害發生后的當年冬季、次年春季,事發地縣政府為生活困難的受災人員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6.2.1新區應急管理局組織受災縣于每年9月下旬開始調查冬春受災群眾生活困難情況,會同縣減災委員會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赴災區開展受災群眾生活困難狀況評估,核實情況。

  6.2.2受災地區縣減災委員會辦公室應當在每年10月底前統計、評估本行政區域受災人員當年冬季、次年春季的基本生活困難和需求,核實救助對象,編制工作臺賬,制定救助工作方案,經縣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并報新區應急管理局備案。

  6.2.3根據受災地區縣應急管理、財政部門的資金申請,新區應急管理局會同改革發展局確定資金補助方案,及時下撥自然災害生活補助資金,專項用于幫助解決冬春受災群眾吃飯、穿衣、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難。

  6.2.4新區應急管理局通過開展救災捐贈、對口支援、政府采購等方式解決受災群眾的過冬衣被等問題,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評估冬春期間中期和終期救助工作績效。新區改革發展局組織落實以工代賑、災歉減免政策,糧食部門確保糧食供應。

  6.3倒損住房恢復重建

  6.3.1恢復重建采取自建、援建和幫建相結合的方式。因災倒損住房恢復重建要尊重群眾意愿,以受災戶自建為主,由縣政府負責組織實施。

  6.3.2重建資金可通過政府救助、社會互助、鄰里幫工幫料、以工代賑、自行籌措、政策優惠等多種途徑解決。重建規劃和房屋設計要因地制宜,科學安排項目選址,避開地質災害隱患點、泄洪通道等,提高抗災設防能力,確保安全。

  6.3.3新區應急管理局根據受災地區應急管理部門對災后倒損住房的核定情況,視情組織評估小組,參考其他災害管理部門評估數據,對因災倒損住房情況進行綜合評估,建立因災倒塌房屋臺賬。

  6.3.4新區應急管理局收到受災縣應急管理部門倒損住房恢復重建補助資金的申請后,根據評估小組的倒損住房情況評估結果,按照倒損住房恢復重建資金補助相關標準,提出資金補助方案,商新區改革發展局研究確定后下達補助資金。

  6.3.5住房重建工作結束后,新區應急管理局應采取實地調查、抽樣調查等方式,對本地倒損住房恢復重建補助資金管理工作開展績效評估,并將評估結果報上一級應急管理部門。

  6.3.6新區規劃建設局負責倒損住房恢復重建的技術支持和質量監督、重建規劃、選址,制定優惠政策,支持做好住房重建工作,并負責災后恢復重建的測繪地理信息保障服務等工作。

  6.3.7由國家或河北省統一組織開展的恢復重建,按有關規定執行。

  7保障措施

  7.1資金保障

  7.1.1新區改革發展局、三縣財政局按照現行財政體制規范,對自然災害救助應急保障給予相應資金支持,建立健全與自然災害救助需求相適應的資金、物資保障機制,將自然災害救助資金和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

  7.1.2各級監察、審計部門依法對捐贈救災款物的撥付和使用等情況進行監察和審計,并及時向社會公開監察和審計結果。

  7.1.3鼓勵保險公司開展產品和服務創新,為自然災害應急救助提供保險服務。鼓勵社會公眾參與商業保險和參加互助保險,建立以巨災保險為代表的風險分擔機制。

  7.2物資保障

  7.2.1統籌規劃新區全域應急救助物資的儲備種類和數量,建立新區、縣兩級應急物資儲備庫,完善救災物資儲備庫的倉儲條件、設施和功能,形成應急救災物資儲備網絡。

  7.2.2制定救助物資儲備規劃,合理確定儲備品種和規模;建立健全物資采購和儲備制度。建立專業儲備與社會儲備相結合、實物儲備與能力儲備相結合、集中儲備與分散儲備相結合的多層次儲備體系。建立代儲、征購機制,實現社會倉儲、物流資源的整合,實現物資儲備社會化,形成與雄安新區發展相適應的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儲備規模。

  7.2.3制定完善救災物資質量標準、儲備庫建設和管理標準,完善新區救災物資儲備管理信息系統。建立健全救災物資應急保障和補償機制,建立健全救助物資應急采購和緊急調撥、運輸制度。

  7.2.4建立雄安新區與京津冀區域救災物資援助聯動機制,加強中央救災物資代儲管理。

  7.2.5健全救災物資儲備庫體系,建設1個中心、N個分中心的新區救災物資儲備庫模式,形成覆蓋全新區救災、捐贈物資倉儲網絡。

  7.3設備設施保障

  7.3.1加快推進應急避難場所規范化建設,在應急避難場所設置統一、規范標志,儲備必要物資,提供必要醫療條件。

  7.3.2加強緊急情況下的綜合運輸管理,建立自然災害應急救助運輸保障系統、社會交通運輸工具征用機制和應急救助“綠色通道”機制,實現全新區及三縣自然災害應急救助交通運輸的統一指揮調度。

  7.3.3鐵路、公路、航空部門(單位)要確保自然災害救助人員和受災人員、救助物資、救助設備優先運輸。

  7.3.4新區應急管理局會同規劃建設局負責指導和檢查室內、室外應急避難場所的建設、管理工作。

  7.3.5三縣政府、新區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具體落實避難場所建設、日常管理、維護等有關工作。

  7.3.6自然災害發生后,由新區安全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統一協調使用和管理自然災害應急避難場所。

  7.3.7新區、縣兩級財政行政部門對避難場所的日常運營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鼓勵采用購買社會服務的方式保證避難場所災時的安全運營、物資供應和志愿者服務保障。

  7.4通信和信息保障

  7.4.1加強先進技術和設備的開發、研制和配備,建立先進的應急指揮決策支持系統。

  7.4.2完善災害信息管理系統,加強新區、縣、鄉鎮三級的救災通信網絡信息系統建設,確保各級政府及時準確掌握自然災害信息。

  7.4.3建立部門間災害信息共享平臺,提供信息交流服務,完善信息共享機制。

  7.4.4建立災害預防、評估以及災害應急救助輔助決策系統。

  7.4.5建立災害救助數據庫,建立統一、高效的應急決策和快速評估系統,提高災情信息會商、分析、研判、評估能力。

  7.5人力資源保障

  7.5.1完善新區和縣級自然災害救助專業管理人員隊伍建設,提高其參與救助工作的能力。

  7.5.2建立健全專家隊伍,建立專家庫管理信息系統,對專家信息進行分類管理,以便發生災害時能及時組織聯系相關領域重要專家。

  7.5.3加強災害信息員隊伍建設,完善隊伍管理機制。加強災害信息員培訓,建立健全覆蓋新區、縣、鄉鎮、村(社區)的災害信息員隊伍。每個村(社區)配備數量充足的專職或兼職災害信息員。

  7.5.4建立健全專業救援隊伍力量,并建立專業隊伍聯動機制。

  7.5.5加強基層救援力量建設,培育社會組織和志愿者隊伍,積極展開自救互助,減少災害損失和人員傷亡。

  7.6社會動員保障

  完善救災捐贈管理相關政策,建立健全救災捐贈動員、運行和監督管理機制,規范救災捐贈的組織發動、款物接收、統計、分配、使用、公示反饋等各個環節的工作。完善接收境外救災捐贈管理機制。

  完善非災區支援災區、輕災區支援重災區的救助對口支援機制。

  科學組織、有效引導,充分發揮鄉鎮人民政府、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志愿者在災害救助中的作用。

  7.7科技保障

  7.7.1建立基于遙感、地理信息系統、模擬仿真、計算機網絡等技術的“天地空”一體化的災害監測預警、分析評估和應急決策支持系統。開展地方空間技術減災應用示范和培訓工作。

  7.7.2組織開展災害風險調查,編制新區自然災害風險區劃圖,制定相關技術和管理標準。

  7.7.3支持和鼓勵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開展災害相關領域的科學研究和技術裝備開發,建立合作機制,鼓勵減災救災政策理論研究。

  7.7.4開展應急廣播相關技術、標準研究,建立健全應急廣播體系,實現災情預警預報和減災救災信息全面立體覆蓋。加快自然災害和其他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建設,及時向公眾發布自然災害預警。

  7.8宣傳和培訓

  組織開展防災減災救災宣傳活動,利用各種媒體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災害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保險的常識,組織好“全國防災減災日”“國際減災日”“世界急救日”“全國科普日”“全國消防日”“國際民防日”等活動,加強防災減災科普宣傳,提高公民防災減災意識和科學防災減災能力。積極推進社區減災活動,推動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建設。

  組織開展對各級分管領導、災害管理人員、專業應急救災隊伍、社會組織和志愿者的培訓。

  8預案管理

  8.1預案編制

  新區應急管理局負責新區本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編制工作。三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縣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編制工作。

  8.2預案演練

  應急演練應從實戰角度出發,深入發動群眾參與,達到普及應急知識和提高應急搶險實戰能力的目的。新區應急管理局負責制定自然災害應急救助演練方案,定期組織開展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演練。

  8.3預案修訂

  新區應急管理局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上報新區管委會審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8.3.1制定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發生重大變化。

  8.3.2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

  8.3.3在預案演練或者應急救援中發現需要修訂預案的重大問題。

  8.3.4其他應當修訂的情形。

  8.4預案備案

  按照《河北雄安新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有關要求進行備案。

  8.5預案實施

  8.5.1本預案所稱“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8.5.2本預案具體解釋工作由新區應急管理局承擔,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責任編輯: 王曉娟
關鍵詞:
+1
新聞評論文明上網理性發言,請遵守新聞評論服務協議,評論僅供表達個人看法,并不代表我網立場

020020030100000000000000011100001211059384
中文字幕不卡亚洲| 国产乱人伦Av在线无码| 乱人伦中文字幕在线看| 久久亚洲中文字幕精品一区| 国产成人无码精品一区二区三区| 色综合久久中文色婷婷| 自拍中文精品无码| 四虎国产精品永久在线无码| 天堂在线中文字幕| av无码久久久久不卡免费网站| 中文字幕av无码一区二区三区电影| 精品一区二区三区中文字幕| YW尤物AV无码国产在线观看| 伊人久久综合精品无码AV专区 | 在线看中文福利影院| 区三区激情福利综合中文字幕在线一区亚洲视频1 | 一本无码中文字幕在线观| 精品久久无码中文字幕| 亚洲AV区无码字幕中文色| 久久AV高潮AV无码AV| 精品久久久久久无码中文野结衣| 天堂在线中文字幕| 中文无码字慕在线观看| 人妻少妇看A偷人无码精品| 日木av无码专区亚洲av毛片| 中文字幕高清在线| 国产做无码视频在线观看浪潮| 中文字幕无码免费久久| 熟妇女人妻丰满少妇中文字幕| 最近中文字幕mv免费高清视频8| 大地资源中文在线观看免费版| 亚洲AV无码成H人在线观看| 国产精品无码DVD在线观看| 日韩欧国产精品一区综合无码| 无码成人一区二区| 亚洲av永久无码精品秋霞电影影院| 亚洲AV中文无码乱人伦下载| 中文字幕人妻中文AV不卡专区| 亚洲一级Av无码毛片久久精品| 伊人久久精品无码av一区| 无码H黄肉动漫在线观看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