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部省級退役軍人保障綜合性法規1月1日起施行
對退役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訓、就業創業、撫恤優待、褒揚激勵、服務管理等方面進行規范
日前從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獲悉,《河北省退役軍人保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于2022年11月29日經河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于2023年1月1日起頒布實施。《條例》是全國首部省級退役軍人保障綜合性法規,對退役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訓、就業創業、撫恤優待、褒揚激勵、服務管理等方面進行規范。
《條例》共10章76條,主要是把河北省通過實踐形成的有益經驗和做法固定下來。在退役安置上,對安置工作流程、保險接續、待遇保障等方面進行規范。對轉業軍官、安排工作的軍士和義務兵定編定崗、定職定級,落實工資和有關福利待遇進行了明確。在教育培訓上,明確縣級以上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應當加強教育培訓質量的過程管理和結果考核,以學員獲取職業資格證書、畢業證書(培訓合格證書)和就業效果為考核的主要內容。在就業創業上,明確在面向社會招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時,退役的軍士和義務兵招錄計劃不得低于國家關于退役的軍士和義務兵招錄比例的規定。明確對符合條件的返鄉創業退役軍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稅收、金融、用地等方面的優惠政策支持。在擁軍優撫上,明確退役軍人在優撫醫院就醫的,憑退役軍人優待證等有效證件,按照規定享受掛號費、檢查檢驗費、住院費等醫療優惠。
《條例》著重加強了退役軍人權益保障。在退役安置、教育培訓、就業創業、撫恤優待等方面,明確提出對退役軍人的優先、優惠及享受相關待遇政策。明確提出建立健全退役軍人權益保障機制,為退役軍人維護其合法權益提供支持和幫助。明確提出建立健全退役軍人幫扶援助機制,對生活困難的退役軍人給予幫扶援助。明確提出選樹退役軍人先進典型,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河北日報記者桑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