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推動京雄兩地協同發展,方便香港、澳門地區非自然人投資者來北京市、雄安新區兩地投資興業,有效簡化企業登記提交的香港、澳門地區非自然人投資者主體資格證明等相關材料,現通知如下:
對于已在北京市、雄安新區任一登記機關設立企業的香港、澳門地區非自然人投資者,已提交采用簡化版的主體資格證明原件的,同時在主體資格證明的有效期內,如該投資者再向另一地投資的,允許該投資者提供由已設立企業登記機關檔案部門出具的加蓋檔案證明章的簡化版主體資格證明復印件作為主體資格證明材料。登記機關可通過京雄檔案一體化系統查詢并打印的,免于該投資者提交由已設立企業登記機關檔案部門出具的加蓋檔案證明章的簡化版主體資格證明復印件。
本通知同時適用香港、澳門地區非自然人投資者投資企業股東變更及外資并購的相關情形,自2023年5月1日實施。
河北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公共服務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