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企業技術創新條例(草案)》提交審議
2018-03-28 11:23:56 來源: 石家莊日報
原標題:鼓勵國有企業
高端人才薪酬市場化
《河北省企業技術創新條例(草案)》提交審議
3月27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聽取了省工信廳《河北省企業技術創新條例(草案)》的說明。記者注意到,該《條例(草案)》規定了政府在企業技術創新中的責任和義務,實施減稅、資助、獎勵、提供住房等政府保障或引導金融企業、社會資本加大扶持力度等。
《條例(草案)》規定,有條件的企業可以設立相應的人才發展專項資金。同時,鼓勵國有企業對高端人才實行市場化薪酬制度。
企業獲得財政科研項目資金,勞務費不設比例限制,由項目承擔單位和科研人員據實編制,間接費用中用于人員激勵的績效支出不設比例限制。賦予科學帶頭人、重大創新平臺負責人、項目負責人等在科研儀器設備采購、基建項目等方面更多的支配權。
企業進行技術轉讓所得以及在技術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技術轉讓項目密切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所得,可以按照有關規定減征、免征企業所得稅。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推動京津冀協同創新,支持京津冀高等學校、科研機構在本地設立分支機構、中間試驗基地,推動京津科技資源與本地應用研發和產業、企業相結合,吸引京津創新成果向本地聚集,促進科技成果加速轉移轉化。
對帶技術、帶成果、帶項目、帶資金在本省創辦合辦企業的國內外高層次技術創新團隊和產業創新團隊,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給予支持。
企業通過國家、省人才計劃引進和培養的技術創新人才,可以按照有關規定享受項目申報、科研條件保障、戶籍、子女入學、配偶安置等方面的優惠政策。(記者 崔虹)
責任編輯: 孫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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