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氣象局,雄安新區氣象局籌備處:
現將《河北省氣象局防雷安全監管責任清單》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河北省氣象局辦公室
2018年9月19日
河北省氣象局防雷安全監管責任清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御條例》《國務院關于優化建設工程防雷許可的決定》(國發〔2016〕39號)和《河北省防雷減災管理辦法》(省政府令〔2017〕第6號)、《防雷減災管理辦法(修訂)》(中國氣象局令第24號)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清單。
一、監管職責
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監管的原則,以下單位為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監管的防雷重點單位:
(一)負責油庫、氣庫、彈藥庫、化學品庫、煙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設工程和場所雷電防護裝置設計審核與竣工驗收許可,依法履行對其雷電防護裝置安全的監管職責;
(二)負責雷電易發區內的礦區、旅游景點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構)筑物、設施等需要單獨安裝雷電防護裝置場所的雷電防護裝置設計審核與竣工驗收許可,依法履行對其雷電防護裝置檢測的監管職責;
(三)負責雷電風險高且沒有防雷標準規范、需要進行特殊論證的大型項目的雷電防護裝置設計審核與竣工驗收許可,依法履行對其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技術服務的監管職責;
(四)負責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單位資質許可,依法履行對其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技術服務活動的監管職責。
二、責任分工
(一)省氣象主管機構職責
1.依法制定監管職責范圍內防雷安全重點單位責任清單;
2.對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單位進行公示,依法制定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單位責任清單;
3.組織制定職責范圍內雷電防護裝置安全監管清單、制度與標準規范;
4.組織開展區域雷電災害風險區劃,劃分雷電災害區域風險類別;
5.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進行本行政區域內大型建設工程、重點工程、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人員密集場所以及雷電風險高且沒有防雷標準規范的大型項目的雷電災害風險評估工作;
6.負責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單位資質許可,依法履行對其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技術服務的監管職責;
7.組織開展對設區市氣象局、省直管縣氣象局履行防雷安全監管情況的監督檢查;
8.組織開展職責范圍內防雷安全重點單位責任清單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9.組織開展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單位技術服務質量考核和信用評價。
(二)市、縣氣象主管機構職責
1.對本行政區監管職責范圍內防雷安全重點單位進行公示;
2.負責職責范圍內建設工程和場所、設施的雷電防護裝置設計審核與竣工驗收許可;
3.按省氣象局要求對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單位在所轄區域內從事技術服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和調查評價;
4.督導監管職責范圍內防雷安全重點單位落實責任清單;
5.組織開展對下級氣象主管機構履行防雷安全監管情況的監督檢查。
三、履職要求
(一)根據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求,優化完善防雷行政許可審批流程;
(二)組織制定防雷安全監管工作規劃、年度計劃;
(三)利用信息化手段開展防雷安全監管,及時公開防雷安全監管信息;
(四)依法組織開展防雷安全檢查、雙隨機抽查、隱患排查;
(五)按有關標準組織開展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單位的質量考核與信用評價;
(六)組織開展防雷安全教育培訓;
(七)根據當地政府、上級氣象主管機構要求做好信息統計分析與報送;
(八)根據當地政府、上級氣象主管機構要求做好防雷安全監管工作總結匯報工作;
(九)認真做好防雷安全監管工作檔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