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1年版)》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執行。協議期內談判藥品執行全國統一支付標準,工傷保險支付藥品費用時不受限定支付范圍限制。
【雄安之聲】調整!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執行
2021-12-22 20:08:41 來源: 中國雄安官網
責任編輯: 崔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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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1年版)》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執行。協議期內談判藥品執行全國統一支付標準,工傷保險支付藥品費用時不受限定支付范圍限制。